注册

x

服务热线 :0755-83668828

注意,准备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

注意,准备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

各位纳税人,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关于落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深财法[2010]5号)等文件规定,1

 
 
  • 服务说明
  • 常见问题


纳税人,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关于实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沈采发〔2010〕5号)等文件规定,每年12月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受理和初审时间。即日起至12月20日,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证资料受理时间。如需新认证或资质到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27、28提交相关资料。


资料如下

(1)《深圳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国家税务网站下载)。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非营利组织注册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前一年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及非营利活动明细。


(六)申请合格中介机构认证前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登记机关出具的年检结论。


(8)上年度人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及说明材料。


(九)投资者对投资于该机构的财产不保留或不享有任何财产权的说明。


(十)组织撤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非营利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移给与该组织性质、目的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的声明。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的;


(三)取得的收入,除与组织有关的合理支出外,全部用于经登记批准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


(五)依照登记批准或者章程的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非营利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移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的;


(6)投资者对投资于该机构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本款所称出资人,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控制在规定比例内,不得变相分配组织财产,其中: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税务登记地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职工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除当年新设立或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外,申请前一年的检验结论为“合格”;


(九)应纳税所得额及其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应当与免税所得及其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分别核算。


以上是“注意,准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证”的概述。如有歧义,请咨询丁丁伯德税务热线4008-617-099,或到官网进行客服咨询。我们是一个为在深圳注册、注册商标多年,在成千上万家企业有服务经验的企业家服务的平台。公司主要业务有:0元深圳公司登记、前海公司登记、公司注销、会计报税、公司变更等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