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红字发票常见问题解析
发布时间 : 2021-12-15 10:47:57
【/s2/】问题1: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抵扣时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买受人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买受人在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时,应以蓝色填写相应的专用发票信息。
如果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尚未交付给买方,买方也未使用该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并退回发票和抵扣,卖方可填写新系统并上传《信息表》。卖方在填写信息表时,应以蓝色填写相应的专用发票信息。
问题2: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如果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经用于申报抵扣,买方可以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上传信息单。填制信息表时,未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根据信息表所列增值税金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暂转出。取得卖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单一起作为会计凭证使用。
【/s2/】第三个问题:卖方开具的红字发票需要交给买方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填写《信息表》时无需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信息表所列增值税暂从当期进项税额转出。取得卖方开具的专用红字发票后,与《信息表》一起作为会计凭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卖方需要在平湖市和惠东县向买方移交专用红字票对应的复印件(发票和扣款复印件)。其他未明确的情形,与《深圳公司地址登记代理人信息表》一致。卖方出具《信息表》的,红字发票无需交给买方;如果买方出具《信息表》,红字发票必须交给买方。
第四个问题:小规模特价票需要红字发票。如何在信息表中填写销售者和纳税人的识别号?
答:填写开具专票的税务机关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上一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续期 下一篇: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哪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