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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关账,这5个高风险涉税事项要注意
发布时间 : 2021-12-26 06:22:49
年终了,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都非常关心:年终结账时有哪些涉税事项需要注意?如何更好地规避相关税收风险?如何做好前期工作让最终结算一步到位?对于企业来说,在年终结账前,如果涉税事项处理得当,可以帮助其有效减少期末结算工作量和税务风险。根据往年年末关账的实际情况,笔者整理出5个涉税高风险事项。
应纳税所得额:这个需要确认
准确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要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首先要核实所有销售收入是否已经确认,特别是产品已经销售,但尚未开具发票的情况,应合规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实现。
此外,企业还应确认和核实是否存在因税会差异而未在会计处理中确认的收入,但税法规定应确认收入。比如企业利用产品对外捐赠,为产品做广告,或者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税法规定视同销售,最终结算时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虽然这些都是基本常识,但很容易被忽视和遗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成本:应避免新年开支
成本方面,根据税前扣除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与收入按比例扣除。除非另有规定,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应提前或延后申报扣除。也就是说,成本费用要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扣除或结转以后年度。企业年终结账前,应检查当年费用是否入账,特别注意是否有在途单据。
此外,对于新一年可能发生的一些成本费用,应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完成工作,防止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被遗漏,一次性将新一年的费用全部入账。
不仅如此,年终时,企业要及时梳理自身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的缴纳情况,并对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对比分析。同时,还需要检查其他税种是否及时缴纳,如印花税等。根据规定,资本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企业应及时准确贴花。
扣款凭证:及时审核保险合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如果企业应取得发票等外部凭证而未取得,或者取得不合规的发票等外部凭证,如果支出属实且已实际发生, 应在乐陵市石龙镇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缴或变更发票等外部凭证。 发票等外部凭证在更换、置换后符合要求,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结账前,财务人员最好对会计凭证所附的发票等凭证进行审核。如果会计凭证不合规,应及时联系相关经手人,获取合法有效的扣款凭证,避免给最终结算带来麻烦。
扣款项目:是否可以扣款要整理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列举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包括: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批准的准备金支出;与收入无关的其他费用。因此,企业在结账前,应关注上述支出是否发生,并在深圳宝安注册公司利益结清时进行纳税调整。但企业发生的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是行政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此外,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对扣除限额标准的项目成本进行了规定,并有一些特殊规定,企业在核算时应注意。
经常账户:收支要分清楚
年终结账前,纳税人应与供应商或客户核对清楚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账户的账面余额,尤其是年度往来金额较大的账户,尤其要注意账户金额和余额。对于长期应付款,要关注本年度未发生的账户,核实账户状态,及时进行后续处理。
如有应付未付金额,应注意该金额是否不再需要支付,是否需要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应及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准备合同、协议或说明等证明材料,以便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实际资产损失。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存在股东向企业借款,但在年底前还不还的情况。如果账簿上反映个人股东在公司有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余额超过一年的,要及时处理,避免税务风险。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为加强对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到期一年以上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分红,企业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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