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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编整理:商标使用的七个误区
发布时间 : 2022-01-04 06:36:06
商标注册和使用中存在一些误区。今天,千百惠·边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商标使用的七个误区。让我们来看看。
首先,在注册之前使用
在我国,确定商标所有权适用先注册原则,即商标专用权属于先申请注册并经依法核准的商标申请人。
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深圳小天彩电子公司的注册商标,可先使用后注册。先用后注册的隐患在于,未注册商标虽然可以使用,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会保护注册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人注册和公司使用
法人注册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由法定代表人申请注册,但公司免费使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如果公司由多个股东设立经营,一旦法定代表人抽逃资金,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商标许可费,公司将遭受巨大损失。目前建议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将商标转移到企业名下,避免后患。
三。超范围使用
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中容易犯的错误。商标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分类使用,超出使用范围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未经注册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第二,可能存在侵权。一旦发生侵权,要承担的责任可大可小。
四。自行更改商标注册信息
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称、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变更商标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上的误区之一。这些商标申请人相信商标是我的,我可以随意使用。但商标注册信息变更后不去商标局变更商标的,拉萨和程楠地区的商标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五、商标许可未备案
所谓不与善意第三人对抗,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商标许可合同没有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而第三人不知道商标已经被他人授权使用的事实,那么原许可合同就不能限制其使用该商标。
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到商标局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发生商标许可相关纠纷,法律将认定袖手旁观为无过错方,支持无过错方的上诉。
六。商标注册成功后,一切都会好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不处理,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部分企业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册商标到期未续展,被商标局撤销。这也是我们日常使用商标的误区之一。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建议我们指定专人管理商标,对即将到期的商标及时续展。希望大家以后在注册和使用商标的时候,能够避免陷入这些误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商标的明显使用
有些商家虽然注册了商标,但却放在商品上不显眼的位置,或者商标的标识和文字很小,这是不正确的。正确的商标使用方法应该是突出和显著的,这样用户可以很容易地观察和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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