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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热点政策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 2022-01-12 06:40:36
今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颁布以来的第七次大修。为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到减税红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适用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和税率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费用统一执行5000元/月,执行新的税率表。
1。新个人所得税法什么时候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为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到减税红利,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将先行实施新税法过渡政策。
2。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性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照5000元/月的基本扣除额扣除纳税人的实际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新的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按照5000元/月的基本扣除额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3。2018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人和承租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算纳税?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的承包人、租户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分别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前三季度应纳税额和第四季度应纳税额, 其中前三季度应纳税额按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计算,第四季度应纳税额按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绥化,东坑镇详情如下:
(1)月(季)预缴税金的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纳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 10月1日前应纳税额+10月1日后应纳税额。
10月1日前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倍;税法修改前的税率-税法修改前的速算扣除)&倍;10月1日前的实际运营月数& divide累计实际运营月数
10月1日后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倍;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倍;10月1日之后的实际运营月数& divide累计实际运营月数
(2)年度汇算清缴税额的计算。
汇款应退税额=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款。
年度应纳税额=前三季度应纳税额+第四季度应纳税额
前三季度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倍;税法修改前的税率-税法修改前的速算扣除)&倍;前三个季度的实际运营月数& divide全年实际运营月份
第四季度应纳税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倍;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倍;第四季度实际运营月数& divide全年实际运营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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