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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投资个人抵扣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2-01-17 08:19:46

天使投资个人抵扣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风险投资是推动大众创业创新的重要资本力量,是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助推器,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动能。近年来,我国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拓宽了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融资渠道,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推动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做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7〕38号)根据国务院决定, 其中明确了京津冀沪粤皖川武、Xi安、沈阳科技企业种子期和初创期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有8项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规范了纳税程序和税收征管程序,保障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快速落实。

2018年5月14日,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将上述试点政策全面推广至全国。

  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公司报税" src="http://www.hkqbh.com/uploadfile/2022/0117/20220117081947292.png" alt="纳税申报-就找千百惠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公司报税" width="24" height="18" />一、天使投资个人有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

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天使投资人,可按投资金额的70%扣除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在未来取得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这一规定与创投企业类似,但天使投资的个人投资只能从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不能从被投资企业的其他相关收入中扣除,例如持有股权过程中获得的分红不能扣除。

若天使投资人投资多家初创科技型企业,对于已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若未扣除天使投资人投资金额的70%,天使投资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在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扣除。

  二、如何计算投资满两年的期限?

两年年限是指天使投资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年限为两年,投资时间自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天使投资人享受抵扣政策有哪些条件要求?

在乐陵市、石龙镇享受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时,初创科技型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初创科技企业同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设立并接受审计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员工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不得少于30%。总资产和年销售收入都不到3000万。职工人数和总资产指标按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平均值计算。数量少于12个月的,按实际平均月数计算。年度销售收入指标按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累计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年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按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累计数计算。年销售收入不足12个月的,按累计实际月数计算。

3.投资受理时的设立时间不得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在本年度和下一纳税年度,R&D总费用占成本费用的比例不低于20%。本口径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执行,按两年R&D费用总额的比例计算。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天使投资个人需同时符合的条件

1.不属于被投资创业科技型企业的创始人、员工或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与被投资创业科技型企业无劳务派遣等关系;

2.投资后2年内的任何时候,本人及亲属持有的被投资初创科技企业的股权合计比例应低于50%。以直接现金支付方式向被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其他股东的股权。

  四、如何履行相应的涉税管理手续?

天使投资人的手续可以概括为备案+申报+登记:

1、记录链接。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后的次月15日内,天使投资人和初创科技型企业共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天使投资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其他信息可保存备查。如果多次投资同一家初创科技型企业,应该多次备案。

2.报告链接。天使投资人扣除股权转让投资时,应在股权转让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提交《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扣除表》,并提供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扣除备案表》。

3.注册。初创科技企业办理注销清算时,天使投资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注明注销清算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以及享受前期投资抵扣政策后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表》。

  五、向何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投资抵扣申报?

一般情况下,投资抵扣申报应向被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因此,在进行投资扣除时,被投资企业未上市的,应当在被投资企业获利的地方进行投资扣除;被投资企业上市的,应向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限售股转让税务结算,并扣除投资;被投资企业注销,纳税人仍有未扣除的出资额的,应当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转让地进行出资扣除。

  六、何时开始执行?

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试点实施。实施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实施日期后已投资满2年的,可按优惠政策执行。

例如:

天使投资人李先生于2016年9月在厦门投资创业型科技企业A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占股10%,符合投资扣税优惠条件。2018年10月,李先生收到A公司分红20万元,11月,李先生转让A公司5%股权,获得现金800万元。

(1)李先生在A公司投资的可抵扣出资额为700万元(1000 &倍;70%)。

(2)2018年10月,李先生分红20万元,不能享受投资扣款。他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等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

(3)11月,李先生转让A公司股权,应纳税所得额= 800-1000 &除;10% &倍;5% = 300万元,扣除后现阶段无需纳税,剩余400万元(700万元至300万元)可结转至下一年度A公司股权转让时扣除。

假设2020年12月,A公司资不抵债,取消清算。2021年8月,李先生转让其在厦门投资的另一家创业型科技企业B公司的部分股权(假设暂不考虑B公司的可抵扣投资金额),取得股权转让收益150万元。2024年5月,再次转让乙公司股权,获得股权转让收益100万元。

(4)2020年12月甲公司注销清算后,李先生于2021年8月转让乙公司股权时,其取得的150万元股权转让收入不足400万元,可予以扣除,剩余250万元(400万元-150万元)可于次年转让乙公司股权时结转扣除。

(5)李先生于2024年5月再次转让乙公司股权时,因甲公司注销清算至今已超过36个月,故无法扣除其在甲公司投资的剩余250万元

文章关键词:工商变更代理记账股权转让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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