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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开曼公司法了解多少?你想知道什么?

发布时间 : 2022-09-14 15:17:30

关于开曼公司法你了解多少?想要了解什么?-千百惠

你对开曼公司法了解多少?你想知道什么?今天,边肖总结了热点信息。让我们来看看!

1 .简介

开曼群岛的《公司法》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古英国的《公司法》,虽然开曼群岛的《公司法》与现在的英国《公司法》不同。

2.成立和注册。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的地方经营。公司必须每年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年度报表,并根据公司法定股本缴纳费用。

3.股份资本

《公司法》开曼群岛公司允许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可赎回股份或上述股份的任何组合。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如果公司以溢价发行股票以换取现金或其他对价,则相当于股票总溢价的资金必须记入一个称为股票溢价账户的账户。如果该公司的股份可用于收购或取消任何其他公司的股份,并且该股份以溢价发行,则该公司可以选择不使用这些条款。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公司可不时使用股票溢价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仅限于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如有)的规定:

(a)向股东派发股息或支付股息;

(b)未发行股份的缴足股款股份将作为缴足股款红股发行给股东;

(c)赎回和购买开曼群岛《公司法》第37条规定的股份;

d)核销公司的开办费;

(e)放弃公司为发行股份或债权而支付的任何费用或佣金或折扣;

(f)作为赎回或购买本公司任何股份或债权而应付的溢价。

公司不得向股东支付任何股息或从股票溢价账户支付任何股息,除非公司能够偿还其日常业务中的到期债务。

dent:21.0pt;mso-char-indent-count:2.0">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在开曼群岛法院确认的规定限制下,如果其章程细则得到批准,股份有限公司或股本担保有限公司可以通过特别决议以任何方式减少其股本。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详细规定,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或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获得批准,则可以发行公司或股东选择赎回或有责任赎回的股份。此外,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获得批准,公司可以收回自己的股份(包括任何可赎回的股份)。购买股份的方式必须经公司章程或公司一般决议批准。公司章程或规定的购买方式可由公司董事确定。

公司不得赎回或回购股份,除非股份已足额支付。如果公司因赎回或回购而没有持有股份的董事,公司不得赎回或购买自己的股份。公司以其股本赎回或回购自己的股份是违法的,除非公司在日常业务流程中仍有能力偿还债务。

开曼群岛没有法律限制为公司提供财务援助以购买或认购自己或其控股公司的股份。因此,如果公司董事认为在认真履行职责时给予相关资金是合适的,并且符合公司的利益,公司可以适当提供这样的财务资金。相关资金必须公平进行。

4.分红和分派。

除开曼群岛《公司法》第34条外,没有关于分配股息的法律规定。根据《英国案例法》(在开曼群岛可能被认为有说服力),只有公司利润才能分配股息。此外,开曼群岛《公司法》第34条允许公司以股票溢价账户支付股息并通过偿债能力测试进行分配,并遵守公司章程大纲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如有)。

5.股东诉讼。

开曼群岛法院预计将根据英国的情况进行判例。开曼群岛法院已经引用并遵循Fossv.Hass案件的判例及其异常情况,相关异常情况允许少数股东以公司的名义提起集体诉讼或衍生诉讼:

(a)超越公司权限或违法行为,

(b)欺诈少数股东的行为,以及过失方本身对公司的控制权,以及。

(c)诉讼必须通过决议(事实上没有获得)通过特定(或特殊)的大多数股东。

6.少数股东的保障。

如果公司(不是银行)将股本分成股份,开曼群岛大法院可以指定调查公司的事务,并根据持有不少于五分之一公司发行股份的股东的申请,以大法院指定的方式报告相关结果。

如果法院认为公司清盘属于公平公正,则公司任何股东都可以进入开曼群岛大法院。

一般来说,股东对公司的申请必须根据一般合同法或民事侵权法适用于开曼群岛,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作为股东的个人权利。

根据英国普通法的规定,开曼群岛法院已经引用并遵循了大股东不得欺骗少数股东的规定。

7.出售资产。

《开曼群岛公司法》对董事出售公司资产的权力没有特别的限制。一般来说,董事在行使这些权力时,必须谨慎地履行职责,并以公司的利益为前提。

8.会计和审计。

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有关事项的适当账簿记录,公司必须安排存放:

(a)公司所有收入和支出及发生该等收入和支出的相关事项;

(b)所有买卖记录的公司货物;和。

(c)公司资产和负债。

如果没有真正公平地反映公司事务状况和解释交易所需的账簿记录,则不视为已存入适当的账簿。

9.股东名册。

根据豁免公司章程的规定,豁免公司可以将股东名册和任何股东名册分册存放在合适的开曼群岛或海外地区。《开曼群岛公司法》没有规定豁免公司将股东名单提交给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因此,股东的名称和地址不是公共数据,也不允许公众查阅。

10.查看帐册和记录。

根据开曼群岛的《公司法》,公司的股东没有获得公司股东名册或公司记录副本的一般权利。然而,只有彼此和其他相关权利可能包含在公司章程规则中。

11.特别决议。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如果股东大会上有权投票的股东或(如委托代表允许)有权通过至少三分之二的大多数代表的决议(必须正式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并指定提交的决议为特别决议),则该决议为特别决议,但公司可以在组织章程规则中确定,大多数票必须超过三分之二,此外,还规定,大多数票(不少于三分之二)应根据需要通过特别决议批准的事项而有所不同。

如果经公司章程规则授权,所有股东签署的书面决议可以作为公司届时有权投票的特别决议。

12.母公司所属附属公司的股份。

如果公司目的是允许的,开曼群岛《公司法》并不禁止开曼群岛公司收购和持有其母公司的股份。任何子公司的董事在收购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应谨慎履行其职责和诚信。

13.合并与整合。

开曼群岛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与开曼群岛公司、非开曼群岛公司合并、整合。在这方面,

(a)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拟合并公司的业务.财产和负债归属为存续公司之一的公司;及。

(b)整合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拟合并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并将该公司的业务.财产和负债归属于该整合公司。

为了进行合并或整合,合并或整合计划必须得到所有合并公司的董事批准,该计划必须得到所有合并公司的特别决议的授权(a)和(b)可能列出的其他授权(如有)合并公司章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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