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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如何避免商标被“撤三”?-和创财税
发布时间 : 2021-06-18 20:12:11
如果商标被撤三,保留商标使用证据是避免商标撤三的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结果。因此,使用证据的保留是经营者必须要知道的。其实,商标使用证据的保留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只要认清哪些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把这些资料留存拍照或者纸件保留起来即可。那么,如何避免商标被“撤三”?商标的使用证据的留在方式有哪些?接下来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这些内容。
一、商标的使用证据的留在方式:
1、合同、协议;
合同、协议是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重要凭证,也是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几点:
(1)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标注商标的名称标识、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一起写在合同里;
(2)标注清楚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2、发票;
企业在开具发票的时候,一定要规范开具发票是的填写,在发票填写商品或服务名称的同事也要把商标的名称填写上去,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不能只填写商品或 服务的名称,这样的发票并不能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
3、广告宣传;
无论以哪种方式进行宣传,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时要展示自己的注册商标。
4、产品的外包装;
权利人生产的产品上的外包装上带有商标标识的材料,不过因为产品外包装上的证据材料比较难证明其商标的使用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委托印刷时与 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其他相关的证据;
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还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报关单据、标签、标牌、发货单据、物流运输凭证、参加产品会展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只要只写证据材料真实有 效,且能体现出商标的使用,都可以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保留下来。
二、商标使用证据留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日常对商标的使用要规范,尽量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样一致。
2、在日常的使用中,对于可以留存原件的证据材料,一定要保留原件。
3、商标使用证据之间需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同时证明使用时间、商标标识、使用商品三要素。如商标附着在商品的包装、容器、标签上或服务的菜单、价目表上 ,这些证据根本无法体现商标使用的时间,自然很难被商标局予以采纳。
通常情况下,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文书或文件资料,如合同、发票、维修维护证明、广告宣传资料等,这 些都是比较“优质”的使用证据,也是企业比较容易保存的证据。为了明确体现出商标所使用商品,在出具上述证明文件时,商品的名称一定不要用简称、甚至型号来代替,以 免使证据的针对性模糊化,从而导致证据效力降低。
在对商标进行广告宣传时,包括媒体广告、网络广告、广告牌、展览会或博览会等,应当及时保留好相关的网页链接、视频 、杂志、照片等,同时能够签订协议的,尽量签订广告协议,并同时开具发票。
4、商标的使用不仅局限于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被许可人的使用也可以视为对商标进行了有效的使用。
其实,以上这些操作主要用于防患于未然,最主要的还是注册商标就要积极的使用它。为了避免自家商标被别人提“撤三”,大家应确保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正确,准备充足的商标使用证据,注册新的类似商标,做好商标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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