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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发工资和一个月发两次工资会多缴税吗?
发布时间 : 2021-10-09 14:24:00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
比如今年“十一”假期有8天,有的单位每月5号前发工资,按规定提前到9月底发放。
提前发工资对员工来说当然是好事,但对会计来说,会有一个问题:一个月发两次工资会不会多交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二款所称全员预扣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次月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全部个人的有关情况、已支付的收入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等涉税信息。”因此,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当月开具,次月申报。
那么,如果9月初发工资,9月30日再发,会不会影响10月申报纳税?
其实你不用担心。对于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提前支付的工资,纳税期限仍为10月,纳税期限申报在11月,无需合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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