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疫情期间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大家最关注这7个问题
发布时间 : 2021-12-21 10:12:03

1。我们公司是一家KTV,疫情期间遭受重创。文化事业建设有没有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产业税收扶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延安市和程楠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因此,你公司可以按规定享受文化建设费的减免政策。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按本公告规定征收并应免征的文化建设费,可在下一个月应缴纳的文化建设费中扣除或退还。
2。我不是电影行业的企业,但也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我关注的是,国家总局在最近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扶持政策的公告中提到,今年将免除文化事业建设费。有没有行业限制?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产业税收扶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只要是文化建设费的缴费人,在此期间可以免交。
3。我是一家广告公司。我看了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建设费的文件。请问这个优惠期是指费用所属期还是申报期?
答:优惠期是指费用所属的期间。
4。受疫情影响,我公司想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减免。公司在申报时会直接填全零进行零申报吗,还是你正常填写报表项目,选择减免性质代码按免税申报?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产业税收扶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你公司享受文化建设费减免。你需要如实填写申报表的相关项目。选择本文件后,您将自动完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文化建设费免税申报。
5。疫情对我们公司影响非常严重。看到总局发文说今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有优惠免征,但几个月前就已经申报缴纳了。我应该如何申请退款?
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6。疫情对我们单位影响非常严重。看到总局发文说今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有优惠免缴,但我几个月前就已经申报缴纳了,不想申请退款。申请扣除后期费用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2021年会扣吗?
答: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缴纳文化建设费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今后应缴纳的文化建设费。
7。我们的企业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根据文件,我们今年可以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减免。那么,在豁免期间,对于深圳公司虚拟注册地址允许扣除的广告费该怎么处理?是要填到2021年,还是要正常填写扣款项目?
答:广告费一般以扣除项目填写,计算出的应付金额予以免除。
上一篇:千百惠小编讲讲:注册商标常见的几种驳回理由 下一篇:千百惠小编讲讲:注册公司,你需要准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