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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编整理:商标使用的十条建议
发布时间 : 2021-12-29 06:05:06

最近,边肖浏览了一些关于商标的信息,整理了一些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今天,千百惠·边肖将和大家分享十条商标使用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注册人名称、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注册商标。
2.商标注册人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 reg是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注册商标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使用。
4.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或者其组合;如有变更,应依法重新申请登记。
5.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核签发《商标转让证书》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6.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年向商标局申请续展。
7.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均有权提出注销。
8.注册商标可以估价和质押。质押时,出质人和质权人还需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质押登记,商标局将予以公告。
9.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应许可方深圳公司注册操作指南的要求,许可合同有效时,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方使用商标许可。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在贵港、广州的原产地。
10.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每十年更新一次就可以永久存在。注册人应定期持续使用,使其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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