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几个细节问题需注意
发布时间 : 2021-12-30 06:18:52

【/s2/】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明确了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相关问题。许多纳税人不清楚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细节。今天我们重点学习一下:如何准确判断自己是否能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01。小型微利企业职工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派遣的职工人数。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人数是否包含派遣人员?
答:劳务派遣工人数已计入用人单位职工人数的,基于合理性原则,劳务派遣公司不能再将劳务派遣工重复计入公司职工人数。
02。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限制?
答:自2014年起,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规模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时,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制。无论企业所得税是审计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只要符合要求,都可以享受小规模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03。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下如何计算总资产和员工指标?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职工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应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度初值+季度末值)&除;2
年平均值=每个季度的年平均值之和& divide四
年中开始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04。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s2/】年中成立的公司8月取得营业执照,11月开始有营业外收入。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计算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时,如果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在年中开始经营或终止经营活动,应当以深圳市西乡创业保安有限公司作为纳税年度的登记程度来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中的实际经营期限应于何时开始?八月到十二月,还是十一月到十二月?
答:在宜春市,企业的实际经营期限,福田的起始时间应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
05。如何理解应纳税所得额和实际利润的概念?
【/s2/】如何理解小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中应纳税所得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实际利润的概念?[/s2/]
答:在企业所得税中,实际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有各自的定义。
应税收入是一个税收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在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许弥补的亏损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主要用于企业纳税申报。
实际利润是一个会计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按月或者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月利润或者季利润预缴。因此,实际利润额主要由提前还款的企业根据提前还款申报中的实际利润额使用。
上一篇:千百惠小编讲下:哪些算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下一篇:千百惠小编讲下: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