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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

发布时间 : 2022-01-09 06:23:35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

【/s2/】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关于变更业务印章及相关表格/表格的公告。公告提到,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合并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合作中心合并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合作中心不再保留。

1.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进行,不再使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合作中心名称。涉及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合作中心的业务办理程序不变。尚未解决的事项,由继续行使职权的新机构处理,发布的通知/表格、作出的行政决定和签署的各种协议仍然有效。

二.机构调整后,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合作中心的业务印章不再使用,统一使用新的业务印章。

三.机构调整后,在专利商标审查工作涉及的请求表/表格和发布通知/表格中,统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替代原专利局、原商标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原商标评审合作中心。

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还公布了国务院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2019年2月15日),其中任命赵刚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附件:关于变更业务印章及相关表格/账册的公告(全文)

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合并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合作中心合并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合作中心。

为确保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进行,不再使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合作中心名称。

涉及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合作中心的业务办理程序不变。尚未解决的事项,由继续行使职权的新机构处理,发布的通知/表格、作出的行政决定和签署的各种协议仍然有效。

二.机构调整后,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合作中心的业务印章不再使用,统一使用新的业务印章。新业务印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加上特定业务类型组成。业务印章变更清单见附件1。

三.机构调整后,在专利商标审查工作涉及的请求表/表格和发布通知/表格中,统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替代原专利局、原商标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原商标评审合作中心。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表格列表见附件2。

自2019年3月1日起,申请人可在以下网站下载并使用修订后的申请表/预订表。

专利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cnipa.gov.cn/bgxz/i深圳宣威注册公司ndex.htm

商标请求书下载地址:http://sbj.saic.gov.cn/sbsq/sqss/

四.新的商业印章和申请表/书将于2019年4月1日在池州和惠州推出,旧的商业印章和申请表/书将停止使用。

【/s2/】五、机构调整后,负责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楼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宣告处。

负责商标注册审查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查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负责商标争议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查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特此公告。

附件:1。公章变更清单

附件:2。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表格/书面列表

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帕尼)

2019年2月14日

文章关键词: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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