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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编谈谈:营业执照丢失作废方式有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 : 2022-01-11 06:04:56

千百惠小编谈谈:营业执照丢失作废方式有哪些变化

自9月1日起,公司在深圳市罗湖区登记注册,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遗失、损毁声明作废的方式进行了调整。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进入企业信息申报功能填写相关信息:出具营业执照失效声明,不再通过指定报刊申报失效。现在操作流程分析步骤如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点击企业信息填写,选择北京。

3.有通行证的请选择数字证书登录,没有通行证的可以选择商务联络员登录。

4.选择要填写的营业执照无效宣告。

5.单击添加宣布无效声明。

6.选择丢失的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副本。如果全部丢失,请选择原件和副本。填写完成后,选择保存并公布(注意:此操作不能撤销,公布前请检查)

吉首市龙华7号。宣传成功后,将显示以下屏幕。

1.对于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来说,通过公示系统公布营业执照遗失情况,是登记机关提供的一种较为便捷的免费服务,与传统的公告方式并不矛盾。如果您选择自行在报纸上发布公告,登记机关将按原方式办理,无需再次在网上发布。

2.网上发布遗失声明仅限于换发营业执照业务。办理注销业务时如不慎丢失营业执照,请务必选择报纸公告方式发布公告,不要选择网上公告方式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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