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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影响
发布时间 : 2022-01-23 07:42:09

为了激发员工的活力,很多企业会选择实施员工股权激励。那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对企业的纳税申报有什么影响呢?怎么扣?今天,边肖与您分享一个税务案例,了解股权激励和纳税申报。
一、案例说明HD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的民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012年成为上市公司。当地税务机关于2015-2017年对该公司进行了税务检查。
通过对公司近三年财务数据的对比分析,检查人员发现2016年和2017年公司管理费用大幅增加。2015年公司分配管理费用1820万元,2016年2370万元,2017年2340万元。2016年,与2015年相比,增速达到30%。结合管理费用明细账分析,检查人员发现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和2017年12月计提管理费用& mdash& mdash工资支出500万元。可以说,这笔支出是管理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那么,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经公司财务总监解释,2016年1月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实施股权激励的方案。该计划规定,公司30名高管每人将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共计10万股。该计划通过以来,高管在公司任职3年,3年内公司累计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以上。3年期满后,每位高管将有权拥有相关股份。如果高管在服务期届满前立即离职或三年内未满足公司累计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业绩条件,三年期满后,公司将以每股5元的价格回购相关高管所持股份。在3年等待期内,高管不享有相关股份的股东权利。2016年1月3日,公司普通股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同日,获授股份的高管向公司支付价款并登记为相关股份的持有人。
公司认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30名高管不会离职,业绩目标有望实现。因此确认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工资支出总额为30 *(10-5)10 = 1500万元,2016年至2018年每年平均分摊工资支出为1500/3 = 500万元。
二、账务处理2016年1月3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限制性股票价格1500万元时:
借方:银行存款1500元
贷项:其他应付款1500
2016年12月分摊工资支出500万元时:
借:管理费用& mdash& mdash工资支出500
信用:应付员工工资500元
2017年12月分摊工资支出500万元时:
借:管理费用& mdash& mdash工资支出500
信用:应付员工工资500元
那么,公司的税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三、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工作或者受雇的职工的全部现金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费以及与职工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实施居民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办理企业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第二条规定:
上市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时,根据股份的公允价格和数量,计算确定上市公司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用作为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上述企业设立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所得税按以下规定办理:
(1)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能够立即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股票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上市公司当年的薪酬支出,并按照税法规定税前扣除。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需要等待一定的服务年限或满足规定的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后才能行使权利。公司等待上市期间在会计核算中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在计算缴纳相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股权激励计划变得可行后,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股票实际行权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上市公司当年的薪酬费用,并按照税法规定税前扣除。
(三)本条所称股票在实际行权期间的公允价格,以股票在实际行权日的收盘价确定。
四、结论综上所述,公司实施的计划属于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等待一定年限的服务并满足规定的业绩条件后才能行使。因此,2016年和2017年,上市公司等待期内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分别在会计核算中计算确认,天河源在相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扣除。最终,税务机关将在2016年和2017年补充企业所得税,并针对这一问题增加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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