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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合理避税」固定资产折旧,税法与会计上的差异您处理对了吗?
发布时间 : 2021-04-21 11:20:05
什么是固定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服务业合理避税。“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管理而持有,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非货币资本,包括私人住宅、建筑物、机器人、机器、交通工具等电子设备、电器、与制造、管理和娱乐活动有关的机器。”
固定资产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购置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购置价款、缴纳的相关税费以及使资本达到预定用途所需的其他费用;
(二)单独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费用为计税依据;
(3)租赁合同约定的支付总额及签订租赁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为投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支付总额的,以签订租赁合同所发生的资本及相关费用的不计后果的商业价值为计税基础;
(4)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去除的同类固定资产的几乎商业价值;
(五)通过捐赠、融资、非货币性资本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不计后果的资本商业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收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出租的固定资产外,应当以改建步骤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和扣除?(法律和会计的区别)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完工固定资产;
折旧应在会计中计提。比如已经停产的运营管理厂。
(二)以经营管理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折旧应在会计中计提。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的固定资产;
折旧应在会计中计提。
(4)已提足折旧并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会计不包括折旧。
(五)与经营管理娱乐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折旧应在会计中计提。比如为社会福利和个人消费而设计的固定资产。
(六)作为固定资产单独计价的耕地;
会计不包括折旧。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折旧应在会计中计提。比如没有取得正确汇票的固定服务行业的合理避税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是怎么计提的?
(a)企业应从固定资产结束后的下一个月起计提折旧;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从暂停使用结束的次月起停止折旧。
(二)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物理性质和使用条件,适当确定预定的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预定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改变。
(3)除另有规定外,为合理避税,允许从服务业中扣除按直角法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什么明确规定?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外,
金融事务
除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a)房屋和建筑物,为期20年;
(二)飞机、卡车、船只、机器人、机器等制造电子设备,为10年;
(三)与娱乐活动制造、经营、管理有关的器具、机器、餐具,为五年;
(四)除飞机、卡车、船舶以外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合理避税装置,4年;
(五)设备,为3年。
会计没有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只强调“适当确定”。同时,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寿命时,应考虑以下环境因素:预定的产能或工件产量;预定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立法之类的明确规定了对资本使用的限制。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明确的规定?
(a)加速折旧的新技术变化和其他因素:
如因新技术变革等因素确需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法。可缩短或加速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新技术变革,固定资产产品开发缓慢;
2.多年来固定资产处于强冲击、高腐蚀的稳定状态。
折旧年限缩短的,折旧年限不得少于
企业个人所得税
实施法明确规定了60%的折旧年限;如果采用加速折旧,可以采用金额翻倍,年限递减的方法。
(2)企业的外包申请,在满足确认固定资产或资产前提下,可按固定资产或资产进行审核,折旧或摊销期限可根据需要缩短,最短期限可为2年(含)。
(3)对于设备制造企业制造的电子设备,折旧年限可能需要缩短至最少3年(含)。
(4)五大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对于生物医药行业、特种设备行业、铁路线路、船舶、材料科学等机械设备行业、计算机系统、通信等设备行业、仪器仪表行业、数据传输、应用和信息系统零售行业等企业和企业(以下简称五大企业),2014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按不低于
企业个人所得税
该法实施法明确规定,折旧年限的60%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双倍递减金额或者最低年限可以用于加速折旧。
2.上述五大企业的开发、制造、经营、管理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后共用的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和电子设备,单位商业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重复使用,计入当期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费用,本年仍计算折旧;单位商业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可以选择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60%的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最低年限法加速折旧。
(e)四个主要项目企业在不同领域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对于冶金、造纸、机械、摩托车等四大重点项目企业各领域新购置的固定资产,2015年1月1日以后,企业可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缩短幅度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明确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或采用双定额还原法或最低年限法加速折旧。
2.上述企业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和电子设备,单位商业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重复使用,计入当期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费用,本年仍计算折旧;单位商业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可以选择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60%的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最低年限法加速折旧。
(6)2014年1月1日后企业新购置的所有计量器具和电子设备,单位商业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允许重复使用,计入当期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折旧仍按本年计算;单位商业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可以选择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60%的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最低年限法加速折旧。
(七)单位商业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所有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允许重复使用,计入当期成本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折旧仍在本年计算。(对于2013年12月31日年末企业持有的单位商业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2014年1月1日后可重复使用贴现商业价值,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八)享受折扣的方法
1.对于上述1至3项外商投资,税收待遇完全一致。如果税务处理与预付款不完全一致,则减免享受税务处理,核定信息单独保存;
2.上述外商投资项目4至7为预享受,今年立案,留存和核准信息分开保存;
3.在本年度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及服务业合理避税明细表》(A105081)视为履行了备案手续,无需填写备案表或附其他纸质资料。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1.双定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定净残值的情况下,仅通过折旧率乘以各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额来计算各期折旧额的缓慢折旧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固定资产每年年末的市场价值没有减去预定的净残值,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减去预定的净残值后的固定资产平均金额,应在其折旧年限届满前的两年内摊销。比例如下:
年折旧率= 2 ÷计划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月末固定资产溢价市值×月折旧率
比如某生物药品制造企业2014年12月采购了一台机械制造,1月完工。市场价150万,预定使用5年。预定报废时,服务业合理避税的净残值为2000元,采用双额度核减法。
解决方案:年折旧率=(2÷5)×100%=40%
每年提取的折旧额:
2.最小年限法:是指以固定资产的硬寿命为原子,以预定寿命的大位数之和为数字,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去固定净残值,再乘以一个大幅递减的总分,计算年折旧额的一种计算方法。比例如下:
年折旧率=困难使用年限÷计划使用年限至少×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服务业月折旧合理避税金额=(固定资产原值-预定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某生物药品制造企业于2014年12月采购了一台机械制造,1月完工。市场价150万,预定使用5年,预定报废时净残值2000元。采用最小年数法。
解决方案:最低年限=1+2+3+4+5=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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