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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公司发放员工生活困难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 : 2021-10-03 10:01:51
疫情期间,公司因员工感染或疑似感染支付相关生活困难补助。纳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接下来,让我们通过小叮当鸟边肖了解一下。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本规定中的福利基金和救助基金分别指的是什么?
福利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支付的个人生活补贴,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列支。
救济:个人困难补助由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
上述生活补贴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贴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一条规定获得:
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原因,纳税人或其家庭在正常生活中遇到一定困难,其用人单位将依法支付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即从留存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依法发放生活补贴。
综上所述,疫情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为生活困难人员支付的补助属于减免性质的,除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的以外,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缴纳,还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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