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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值得会计人员收集!
发布时间 : 2021-10-03 10:01:55
每年税务局都会综合计算企业所得税,然后对国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统一征收一种税,就是企业所得税。很多会计不明白为什么要结算企业所得税。下面小编整理了几个常见问题,一一解答。
1.为什么要结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众所周知,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的。同样,企业某一季度的年收入也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的税款,企业每年缴纳多少税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例执行。正是因为会计通常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实际应缴纳的金额不同,才产生了最终结算和支付的过程。
2.企业所得税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结算缴纳。简单来说就是每年的1月1日到5月31日。在这里,很多会计可能会混淆个人综合收入的结算和支付时间。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咨询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如果交易太多,你就记不住时间了。我建议你把两笔交易的时间记在笔记本上,以便记忆。
3.结算缴纳的税目需要在账目中反映吗?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很多会计都会有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与纳税调整相关的项目是否需要反映在企业的账簿上。其实这个问题是不需要的。最终结算时,会计人员只需在最终结算集上明确标注即可。
4.企业结算后需要做账务处理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难免会出现企业“多退少补”的情况,于是问题来了。在这种情况下,会计还需要处理账目吗?答案是必须的。如果企业没有多退税少补税,就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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