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x

服务热线 :0755-83668828

工商百科

企业扩大规模,该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哪种能减少税

发布时间 : 2021-12-01 10:16:57

企业扩大规模,该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哪种能减少税

俗话说:树大招风,人与人分离。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企业需要设立分支机构。那么,企业应该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呢?它们有什么区别?哪种形式更能减轻税负?

今天就以餐饮企业为例,给你们讲解一下。

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之间的差异

(1)不同的属性:

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所有财产属于总行,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行规定的经营范围。

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是独立法人;财产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自己的财产;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应当独立承担。

(2)企业所得税的不同缴纳方式:

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年底后由总公司征收清算。执行企业所得税跨地区合并缴纳的规定。

但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结算后,需要按一定比例分摊到各分行,由分行自行在当地纳税。香港公司在深圳的注册流程。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在注册地缴纳税款,适用月(或季)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的规定。

个案分析

某海鲜酒店是A市知名餐饮企业。2021年计划在其他城市开设20家分行。最初的预算是这20家分公司每家的利润都不到100万元。那么,这20家分公司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更节税呢?

方案1

设立分公司

由于企业所得税需要征收和纳税,征收后的各项指标都超过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所得税需要按25%的税率缴纳。

因此,20家门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为500万元(20 &倍;100倍;25%)。

提示:

1.分公司不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对于分支机构,应并入总公司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采集的数据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整体优惠政策。

2.如果分支机构不并入总行合并纳税,而是选择按照独立纳税人单独纳税,则不能享受小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只能按照25%的基本税率申报纳税。

3.如果总公司和各分公司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员工人数和总资产也符合要求,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单个分公司即使各项指标都符合要求,也不能享受折扣。

方案2

黄冈市光明区子公司。

由于每家酒店在人员数量、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等方面均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可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按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20家门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为100万元(20 &倍;100倍;5%)。

综上所述,餐饮公司如果开分店,应该成立子公司,可以节税400万元。

提示:

一般情况下,新成立的业务单位多以分支机构的形式节税,因为在分支机构成立初期,长期以来只有支出没有收入,容易出现经营亏损。总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合理降低总行的企业所得税负担。

当经营稳定好转后,可以考虑成立子公司。如果子公司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盈利,或者很快就能扭亏为盈,那么此时设立的子公司不仅可以获得独立法人经营的便利,还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实不管成立什么样的公司,还是要从实际出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随着业务发展和盈亏的变化而调整分支机构的模式。

热门问题答案

01汇总纳税企业上季度不符合小规模微利企业要求,分支机构在当地缴纳了分摊的税款。本季度按照现行规定满足了小规模微利企业的要求。上季度在当地评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答复:纳税企业上季度未达到小型微利企业要求的,本季度达到要求, 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其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可抵减下一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S2/】02汇总纳税人如何办理结付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规定,合并纳税义务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将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报总机构计算, 扣除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计算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收分配办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

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少于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汇算清缴期间分别进行汇算清缴;预缴税额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分别征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同意后,冲减下一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03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办理年度纳税申报使用什么申报表?分行办理年度所得税报销(退税)时应同时提交什么表格?

国家税务总局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第二条规定,跨地区经营合并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执行《跨地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S2/】04纳税企业资产损失如何处理?

【/s2/】国家税务总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并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报告和扣除:【/s2/】

(1)总行和二级分行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照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分别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级分行同时向总行申报;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无需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但应纳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报告。

(二)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总机构向分支机构报告的资产损失,应当以清单报告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3)总机构将属于分支机构的资产打包转让时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

二级分行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二级分行申报扣除资产损失的后续管理。

05汇总纳税人未按规定计算计税,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合并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条规定,合并纳税人未按规定准确计算计税税额的,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的一方(或多方)将比另一方(或多方)多缴税款,如果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分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低于按照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金额,总机构应将按照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分摊至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在下一纳税期缴纳; 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在当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高于按照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金额的,总机构应当在下一纳税期从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计税收入中扣除按照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

【/S2/】06合并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位于不同税率区域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八条规定,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等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位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应首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不同税率的地区机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再相加计算合并纳税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最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第十五条计算的分配比例,将在当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分配给总公司和分公司。

【/S2/】07企业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的份额比例如何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回复:由于分公司不需要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也不需要对纳税事项进行调整,只需要根据总公司计算分配的实际税额就地补税或退税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五条规定,总机构根据分支机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比例,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具体计算公式为:某分公司的股份比例=(该分公司的营业收入&除;各分公司营业收入之和)&倍;0.35+(本分公司员工工资&除;各分公司员工工资之和)&倍;0.35+(本分行总资产&除;分支机构总资产之和)&倍;0.30。

在税收方面,与其设立公司,不如设立子公司。如果企业有什么问题,记得来千百惠~

文章关键词:税务筹划

上一篇:新注册的公司未经营怎么注销?公司注销是否能恢复?     下一篇:商标转让的价格由哪些部分构成?商标转让到哪里办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