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目录及要点
发布时间 : 2021-12-14 10:27:43

国家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政策要点《公告》明确,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并在下一纳税年度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转让收入、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将全部移交税务机关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政策要点《公告》明确,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预扣个人所得税;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月份及以后年度的月份,将提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政策要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修订《涉税专业服务组织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和评分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主要优化完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指标体系,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中的8个二级指标。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5号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免缴固定装置非运输特种作业车辆车辆购置税的新管理机制,由以前的“免税图册”管理,改为通过发布《免缴车辆购置税的固定装置非运输特种作业车辆目录》进行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政策重点是配合落实固定装置非运输特种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新管理机制。公告称,在深圳注册的公司空壳牌已确定如何办理特种车辆免税手续,如何将申请人与免税图册、目录等进行链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以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签发日期或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日期或签发日期为准。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继续有效。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一、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位于西部地区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工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工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占通辽、香洲企业总收入60%以上的企业。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上一篇:千百惠小编讲讲:股权转让中的税务问题. 下一篇: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