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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编讲讲:商标管理机关对非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
发布时间 : 2021-12-23 06:49:47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商标管理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商标注册、使用和转让进行监督检查等活动。如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将予以相应处理。那么,商标管理机关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有哪些主要管理职能?让我们在下面的千百惠边肖谈论它。
一、商标管理部门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1)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是否违反商标禁止条款的管理;
(2)未注册商标是否作为注册商标通过的管理;
(三)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管理;
(四)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再次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二。商标印刷管理
商标印制管理,又称商标标识印制管理,是指商标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印制单位和印制委托人的商标印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商标印制管理,可以堵塞商标使用管理的漏洞,防止违法、不合格的商标标识流入市场,从而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仿制)商标和商标侵权,有效保护商标注册人和其他合法商标使用人的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三。商标印刷单位的管理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商标印制单位准入制度的管理。想要从事商标印制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标印制单位证书》。
2。商标印刷活动的管理。商标印刷活动管理主要包括:
(1)验证系统。
(2)商标打印和存储系统。商标印制后,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15日内提取标识样本,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并将它们归档在一起。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应当保存2年。
(3)商标标识入库和出库制度。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进出仓库标识制度。商标入库时,应清点数量,并进行登记。为了保证印刷商标正确进出且无遗漏,从而避免非法印刷商标进入市场。废商标要集中销毁,不允许流入社会。
四。商标印刷客户的管理
对于商标印制委托人(商标注册人、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商标被许可人和其他商标使用人)的管理,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
五.非法印刷商标的管理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印制或者买卖商标标识。非法印刷应包括:
(一)未取得《商标印制单位证书》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
(二)未取得烟草制品或者人用药品商标印制资格,印制烟草制品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
(三)违反《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印制假冒注册商标的;
(四)违反《商标法》第八条规定,印刷禁用商标的;
(五)印刷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擅自印刷注册商标的;
(六)接受被许可人的委托印刷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地址的;
(7)印刷商标构成侵权。
【/s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清远、越秀区的情况,停止违法印制注册深圳公司商标标识,没收其商标标识,并处以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非法印制商标标识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制止:[/s2/]
(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二)收集、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三)收集直接、专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商标主管机关对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使用未注册商标是否违反商标禁止条款的管理、对是否冒充注册商标的管理、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管理以及对是否再次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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