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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您有三种方式可选择
发布时间 : 2021-12-25 06:40:02
【/s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应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那么,纳税人可以选择哪些方式独立办理年度结算呢?公告第6条定义了以下三类& darr
自己做:
纳税人自己处理。
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结算。税务机关将出台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清缴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分类编制纳税指引,通俗易懂地讲解政策口径、技术术语和操作流程,并通过移动个人所得税APP、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提供涉税咨询。,从而解决年度结算中的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结算。
如因年老、行动不便等原因独立完成年度结算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申请,而税务机关也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年度结算服务。
公司办公室:
深圳公司工商登记查询请用工单位办理长治和坪山。
考虑到大多数纳税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一个单位,且该单位对纳税人涉税信息掌握全面、准确,为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可由连续取得工资或薪金的扣缴义务人(指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代为办理。
纳税人要求这些扣缴义务人代办的,由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或者通过网上税务局培训、指导纳税人自行完成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和退税(补)工作。这将有助于继续发挥源头扣缴的传统优势,尽最大努力减轻纳税人的困难和负担。
同时,税务机关将为扣缴义务人提供申报软件,让扣缴义务人为其员工办理年度结算。
注:
纳税人选择扣缴义务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书面确认。同时,应如实向扣缴义务人提供2019年度除本单位以外的全部综合所得、扣除、税收优惠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请某人做这件事:
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条件独立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这样,受托人需要与纳税人签订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提醒:[/s2/]
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其进行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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