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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类人:发票新规请留意!

发布时间 : 2021-12-28 06:21:47

这3类人:发票新规请留意!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明确了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的确认和审核比对规则、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则。从在深圳代理注册英国公司名称来看,33号公告主要涉及三类纳税人: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01。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确认抵扣范围

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服务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公告)明确,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符合条件的生活服务企业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基础上加计15%抵扣应纳税额(以下简称15%加计扣除政策)。

在87号公告的基础上,33号公告对符合本政策要求的纳税人首次适用15%加减政策作出了程序性规定,即当年度内首次确认适用15%加减政策时,应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15%加减政策适用情况说明》。对此,边肖提醒生活服务企业要注意不同政策的待遇和生活服务行业的范围。

基于33号公告的规定,原本适用10%加减政策的生活服务企业,如果充分考虑增值税加减政策和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希望继续适用10%加减政策,可以通过不提交《适用15%加减政策声明》来实现。因此,如果最初申请10%加信贷政策的纳税人打算享受15%加信贷政策,则必须在首次申请时提交上述声明。

作为33号公告的附件,《关于适用15%加计扣除政策的说明》具体列出了生活服务范围,包括以文化艺术、体育、教育、卫生、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住服务等生活服务为主要业务的10类纳税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商务辅助服务范畴,保安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商务辅助服务范畴, 而酒店服务企业提供的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文化创意服务项下的会议会展服务范畴,均不属于生活服务业范畴。 因此,会计期间物业管理服务收入、保安服务收入、酒店场馆及配套服务收入超过总收入50%的以主动服务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不符合15%加减政策要求。边肖建议,提供多种服务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应聚焦生活服务业范围,做好收入占比测算。

02。已取得海关缴款书的纳税人:注意抵扣或出口退税流程

33号公告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用于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的后续处理程序和特殊事项。抵扣前的确认、特殊类型的审核比较、特殊情况的分类型处理、抵扣期限等是纳税人在海关缴款书管理中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抵扣前确认是《海关缴款书抵扣管理公告第33号》的新常态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单头海关缴款书应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确认、抵扣程序,登录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其中,特殊类型的海关缴款书需要审核比对。当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找到对应信息,且海关缴款书以两个单位为抬头时,拟抵扣或出口退税的纳税人应将海关缴款书信息上传至审核比对系统,待系统审核比对一致后,再按前述规则确认抵扣或出口退税。

同时出现不合规、缺环节、重复编号、滞留等异常问题。、海关缴款书审核比对过程中常见的,应按33号公告的规定处理,如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对审核比对结果为重复编号的海关缴款书进行核查。经核实,如果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进口货物实际业务相符,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扣除期限也是相关纳税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实践中,审核比对确认提交海关缴款书的时限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的时限基本一致。33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或之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通过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申请审核比对。

03。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买受人要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收入定额、会计核算能力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边肖建议相关纳税人提高发票管理和涉税处理能力。

只能选择自发和代发,这是小规模纳税人最重要的一点。33号公告第五条明确,税务机关不再为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充分注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频次、金额和金额。

实践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成立专门的内部财税团队,全面梳理增值税政策和发票管理规定,避免税务损失甚至发票违法风险。同时要充分注意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将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准确填写到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应栏目。

此外,小规模纳税人应注意,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优惠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月销售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综上所述,对于已取得海关缴款书并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企业的财务人员,有必要学习33号公告,并以文件精神和与33号公告相匹配的汕尾市、厚街镇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基础,准确适用新政,确保政策执行口径、程序和内控管理的合规性,规避相应的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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