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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掌握】很多财务人对视同销售很纠结,此文为你捋

发布时间 : 2021-12-31 06:11:03

【一文掌握】很多财务人对视同销售很纠结,此文为你捋

在经营过程中,会给客户一些礼物,或者给员工一些福利。那么,有这种业务的企业,应该按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来对待销售呢?边肖为您带来相关政策梳理和案例分析。让我们往下看& darr

增值税中的等价销售额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托运;

(二)代销。

(3)拥有两个以上机构且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生产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六)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供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货物作为投资的;

(七)向股东或者投资者分销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商品无偿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免费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服务,但公益事业或者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或者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种特殊情况

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捐赠扶贫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第一条、第二条: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捐赠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或者直接无偿捐赠给定向贫困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免征增值税。在政策实施期间,如果目标贫困地区实现脱贫,上述政策可以继续适用。

目标贫困地区包括832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集中连片贫困区县(新疆阿克苏6县1市享受区级政策)和建档贫困村。

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捐赠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物资,可在上述增值税政策中追溯执行。

02根据《关于地价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房地产的,租赁合同约定的免租期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发布)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本条款自2016年12月24日起生效。

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号)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为向购买者收取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同类创新药不纳入增值税销售范围。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0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

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集团(含企业集团)内企业之间的资金无偿借用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中的视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使用商品、财产和服务进行捐赠、偿还债务、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奖励、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视同销售商品、转让财产至深圳注册装饰公司流程图或者提供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权属发生变化,不属于资产内部处置,应按规定视同销售收入:

(1)用于营销或销售;

(2)用于社交娱乐;

(3)用于员工奖励或福利;

(四)股利分配;

(五)对外捐赠;

(六)改变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目的。

案例分析

增值税案例

酒店是否免费提供早餐、梳子、浴帽、拖鞋等洗漱用品,或者赠送矿泉水、茶包等。作为销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视同销售的。

酒店免费提供上述各类物品,是住宿服务中常见的商业模式。消费者购买住宿服务时,这些物品包含在客户统一支付的房费中,因此不属于免费赠送,无需视为销售。

公司所得税案例

企业生产的零食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使用商品、财产和服务进行捐赠、偿还债务、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的,应当认定为销售商品、转让财产或者提供服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 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权属发生变化,不属于资产内部处置,收入按规定确定为销售。(a)用于营销或销售;(2)用于社会娱乐;(3)用于员工奖励或福利;(四)股利分配;(五)办理对外捐赠;(六)改变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目的。

根据上述企业所得税,判断企业生产的零食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资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应作为清远、三水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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