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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企业员工取得火车票,是否能够抵扣进项,按什么

发布时间 : 2022-01-02 06:21:27

热点:企业员工取得火车票,是否能够抵扣进项,按什么

1。如果企业员工拿到火车票,可以抵扣进项吗,抵扣多少?其他凭证在哪里?

答: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买国内客运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如获得具有湘乡、番禺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公司空运输电子客票旅行行程,进项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航空公司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除;(1+9%)&次;9% 3.如果取得标注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客票,进项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除;(1+9%)&次;9% 4.取得道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道路、水路等其他客运进项税额=票面金额&除;(1+3%)&次;3%。

二。如果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间一个月内多次领取和购买专用发票,是否需要预缴税款?

答:根据《税务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如何注册新公司》)第九条规定,辅导期内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取、购买专用发票的,应按上次已领取、购买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销售专用发票。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应当提供已购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三。取得符合要求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抵扣?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一)取得符合要求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相关规定,不使用互联网进行纳税的特定纳税人可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可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选择确认电子收费发票。

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申报纳税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附件信息(当期进项税额明细)经认证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目。

四。纳税人可以应计但尚未应计的应计项目和贷项可以在确定适用的应计项目和贷项政策时在当期应计。你会按月调整申报表还是一次性在当期计提?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可以计提但尚未计提的附加信用,在确定适用的附加信用政策时,可以同时计提。为简化核算,纳税人在确定适用的扣除政策时,应在当期一次性计提应计而未计提的扣除项目,不再调整以前的申报表。

文章关键词:税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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