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千百惠小编讲解:注册商标的六大误区
发布时间 : 2022-01-09 06:10:17
商标相当于公司的代言,好的商标给人好的感觉。最近,老板问了边肖一些关于商标的问题。今天,千百惠·边肖将基于这些问题告诉你关于注册商标的六个误区。希望你能关注他们。
误区一: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意味着拿到商标
解读:获得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并不意味着获得商标权。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代表申请人的商标申请文件符合商标局的形式要求,商标申请已被受理,商标申请尚未进入实质审查,申请人尚未取得商标权。
误区二:我还没有商标。我只是用一个名字作为我的商标
解读:商标不能随便使用,尤其是代表注册商标的符号不能乱用。在没有商标检索的情况下,滥用商标有三种后果。一是构成侵权,侵害他人在先权利,如他人的注册商标权;二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可能受到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三是构成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严重构成太仓市、香港假冒注册商标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误区三:我已经有注册商标了。如果我的注册商标印在我的产品上,就没有风险
解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以商标局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为限。超出这个范围,就超出了商标权人的私权。超出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仍在注册商标上标注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或者一般违法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犯罪。
误区四:我觉得当时申请商标的时候商标风格不好看。我会换一个,再用一次。它仍然是我的注册商标
解读: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添加注册商标标识,是对注册商标的不规范使用,是违法的。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用商标改变商标样式可能会失去商标权。
误区五:我已经有了产品商标,我有权允许别人加入我的商业模式,使用我的注册商标
解读:拥有产品商标并不意味着允许他人无风险加入。产品商标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核定的类别和商品,不包括提供服务,如允许他人特许经营、开设特许经营店、在门店门上使用商标等。此时许可人仅拥有产品商标是不够的,在履行许可合同时可能会产生法律风险。
【/s2/】误区六:我申请了很多商标,说明我有商标权,平时不用也没关系【/s2/】
解读:商标权是通过法律手段将社会公共资源转化为私权的权利。注册商标长期未使用,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撤销注册商标。
总之,在商标注册、授权和转让方面存在许多误区。然而,也有不可怕的误解。只要多了解商标和知识产权,就能轻松避开。
文章关键词:投资咨询公司在深圳注册申请商标上一篇:商标局:商标图形智能检索功能正式上线 下一篇:千百惠小编解答:工商注册个体户和公司哪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