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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编来谈谈: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商标申报规范

发布时间 : 2022-01-12 06:22:17

千百惠小编来谈谈: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商标申报规范

申请人在申请注册深圳注册公司代理记账价格的注册商标时,应首先考虑使用《同类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所列的标准名称。

申报时应填写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名称,即《同类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六位代码前的具体名称,不能填写品类号、品类标题、品类注释、同类组号、同类组名、项目号。

申请人在使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的标准名称和其他可接受的名称时,应按照尼斯分类和提交申请时有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版本进行申报,提交申请时不得申报已过期或尚未生效的商品和服务名称。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申报指南》,申请商标注册时,除《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规定外,申请人还可以申报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名称,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提交申请时遵守尼斯分类和实施的《类似货物和服务分类表》的版本分类原则。

2.申报商品和服务的名称应当准确表述。

名称应足以将该商品或服务项目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避免使用模糊、过于宽泛、不足以确定其类别或容易出错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申请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可以用描述性文字申报商品和服务名称。关于商品的描述性词语一般包括描述商品的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渠道和消费者的词语。关于服务的描述性词语一般包括解释服务的目的、内容、方法和对象的词语。

3.申报商品和服务名称的申报,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标点符号用法和社会公共语言习惯,且应当原创、平实,斗门应当使用规范的简体字表示,不得出现错别字或者繁体字。

4.申请人可以附上商品或服务的描述。

本说明材料仅为对商品或服务的补充说明,并非商品或服务名称的组成部分。即使申请人已附上商品或服务的说明材料,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本身也应满足上述所有申报要求。

文章关键词: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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