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千百惠细谈:企业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中有哪些税务风险呢
发布时间 : 2022-01-13 06:13:21
日前,小米发布财务报告,二季度经营亏损75.92亿元引起广泛关注。在财务报告会上,小米CFO周获得资金解释,亏损是公司上市前向董事长雷军支付99亿元股权激励等因素造成的。根据小米的招股书,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在全球共有14513名全职员工。深圳进口贸易需要注册什么公司?其中,5500多名员工(不含高管)获得了小米公司的股份。这一消息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公众对股权激励税收风险的关注。那么,千百惠·边肖将谈谈:企业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税务风险?
个税计算有不同方法现行税收政策影响上市公司。
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和股权激励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税收政策还没有明确规定。
如A公司为国内上市公司,其总经理张先生参与了股票期权激励政策,销售经理王先生参与了员工持股计划。A公司已按照35号文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备案手续,2015年12月31日,张先生获得股票期权奖励3000股,并于2018年7月1日行使股票期权。行权日,A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5元/股,需要支付的股票买入价为5元/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件),张先生应缴纳【(15-5) &倍;3000 & divide12 &倍;10%-105 】&倍;12 =1740元。
同时,根据其参与的员工持股计划,王先生于2018年7月1日以5元/股的价格购买了3000股A公司股票,7月份工资为2万元。如果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适用于35号文件,王先生应缴纳的税款为1740元,与上述股票期权的计算方法相同。
如果不能适用35号文件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当月工资。假设不考虑社保扣除,当月应纳税额计算为【(15-5) &次;3000+20000-3500 】&次;30%-2755 =11195元。当月2万元工资应纳税额为3120元,即股权奖励对应的收入应纳税额为8075元。
从以上案例的对比中不难看出,如果员工持股计划不能适用35号文件中的计税方法,员工将不得不多缴税款。在同一家公司参与不同类型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将面临不同的税收负担。
公司在设计员工股权激励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相关法律和税收政策,使激励政策在法律框架内尽可能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为员工提供福利,避免增加员工税负。
备案符合合规性要求根据现行政策,无论是享受递延纳税、分期纳税还是特殊计税方式,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科技股份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以下简称101号文件)关于享受递延纳税和分期纳税,虽然有备案要求,但没有具体的备案内容。这就要求企业在准备备案文件的过程中,要与主管税务局沟通,获取备案材料清单。
如上市公司B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集团高管股票期权激励政策。2017年7月1日,10名高管行使权利获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35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乙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7月行使权利的个人应缴纳8万元,并完成了纳税申报和缴纳手续。2018年2月,乙公司收到主管税务局的税务检查通知。经审计发现,乙公司未能及时办理上述股权激励政策实施的税务备案手续。因此,稽查局认定,B公司员工参与股票期权计划取得的收入不符合税收优惠计算方法,行权收入应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为15万元,还需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税会差异应及时处理税法和会计准则对股权激励有不同的规定。
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 mdash》;& mdash股份支付规定,除具有即时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是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均不会在授予日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应当在等待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员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在税务处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实施居民企业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对于股权激励,在计算当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上市公司等待期内核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只有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后,根据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通常为该股票在万源市、惠州市实际行权日的收盘价)与激励对象当年实际支付的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为上市公司当年的工资薪金支出,并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
无论是在股权激励费用金额的确认上,还是在扣除时间的确定上,会计准则与税法都存在明显差异。这就要求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
例如,上市公司C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15名高管实施员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方案,如果15名员工连续三年达到销售收入、税前净利润、增长率的考核要求,三年后可以5元/股的价格买入3000股,授予日C公司股票的公允价格为20元/股。假设3年内无高管人员离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 mdash& mdash股份支付,2015年至2017年丙公司应确认的费用为:3000 &倍;15 &倍;20 & divide3=30(万元)。
同时,C公司在这三年完成最终结算支付时,根据18号公告的规定,在等待期内,公司当年确认的30万元股权激励费用不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全部需要进行增税。2018年高管实际行使权力时,确定当年税前可列支的费用为:(15-5)&倍;3000 &次;20=60(万元)。
对于上述税收差异,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应充分了解并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以降低税收风险。
上一篇:千百惠小编详谈:初创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 下一篇:千百惠小编分析:注册成立一个分公司要不要申请一般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