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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加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将遭遇各部门联

发布时间 : 2022-01-16 08:20:14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加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将遭遇各部门联

7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农民工欠薪黑名单专题新闻发布会。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其中违法企业14家,违法劳动者6家。根据规定,这些单位和个人不仅将受到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还将被推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将在政府财政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查、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估等方面联合处罚。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去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制定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去年11月,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确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行部门间联合惩戒。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司长陈洪万表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依法限制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以供应商身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他们获得政府提供的土地;依法限制、暂停或者取消对政策资金、政府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办理海关相关业务时,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单证审核、控制性检查、加工贸易担保收款或跟踪检查。

同时,在申请股票发行、债券融资、银行信贷、外汇额度等方面。,各相关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采取限制性措施,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有效增加失信成本。陈洪万说,鼓励各地各部门把征信、信用报告的查询和使用嵌入审批和监管流程,做到事事必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德阳市深圳稽查局局长王成介绍,《办法》规定将两种情形列入黑名单:一是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标准的,二是因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同时,针对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主体难以确定的问题,《办法》还规定,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且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和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纳入工资拖欠黑名单。

下一步,人社部将加快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黑名单信息的频率,至少每季度一次。通过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使用户单位和相关人员不愿违法、不敢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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