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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百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地位得到确认

发布时间 : 2021-07-27 19:06:55

  新的公司法已经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备合法地位的,内容如下:

  允许一个自然人、一个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种形式:

  一是自然人独资:是指国家公务员除外的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法人独资:是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适用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一般规定外,其特殊规定在于: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制;

  2、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制;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营业执照中须注明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需设立股东会,股东决定由股东将签字后的书面文件备置公司即可;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须每个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相关规定,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个人股东从一人独资有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若为法人股东,从一人有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计入收入总额,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作为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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