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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这8个非居民税收业务问题要注意

发布时间 : 2021-12-23 06:32:13

疫情防控期间,这8个非居民税收业务问题要注意

【/s2/】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支持各行业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的问题,梳理非居民税收优惠政策和便利化措施,编制《疫情防控期间非居民税收业务问题解答》。内容如下:

1。非居民企业和个人能否享受国家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符合规定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个人,可平等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便利化措施。具体条件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疫情防控期间,境外投资者将境内企业分配的利润再投资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扩大深圳注册公司分配利润直接投资外国投资者提供的免地址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外国投资者不禁止投资的项目和领域,可享受暂不征收预扣所得税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外国投资者分配直接投资利润不预扣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3号)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条件。因此,外国投资者将境内企业分配的利润再投资于境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按上述规定暂享受预扣所得税政策。

3。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征税是否包括非居民企业和扣缴义务人?

答:疫情防控期间,非居民企业和扣缴义务人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以非接触方式办理相关税务事务,包括: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关联业务交易年度报告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服务贸易等对外支付税款项目备案、境内机构和个人承包工程或劳务项目备案、发放税务居民身份证等税务事项。对于具体的税务事项和操作流程,非居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登录当地省级税务机关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查询和办理。

4。疫情防控期间,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外汇完税备案后是否需要到办税服务厅盖章?

大理市马冲A:自2020年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的税务备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电子化办理。境内机构和个人可登录所在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模块,填写合同项目等备案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确认后提交至电子税务局,即可生成税务备案电子信息。完成税务备案电子化操作后,备案信息可以在税务部门和外汇银行之间共享。申报人无需打印纸质备案表并在办税处盖章,即可到外汇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5。疫情发生以来,企业从境外供应商采购、进口口罩等防疫物资。该业务在付汇时是否也需要办理税务备案?

答:进口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外汇支付属于货物贸易,无需办理对外支付的税务备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及其他项目对外支付税款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外汇资金涉及境内机构境外进出口贸易佣金和境外机构进口贸易项下取得的国际运输费用的,无需办理并提交纳税备案表。因此,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口罩等防疫物资过程中产生的境外佣金和国际运输费用,无需进行纳税申报。

6。疫情防控期间,境外个人为境内企业在境外采购防疫物资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是否在中国,都是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在中国境内提供就业、受雇、履行合同等服务取得的所得;(二)出租财产给承租人在中国使用的所得;(三)在中国境内许可各种特许经营的收入;(四)境内房地产及其他财产或者其他财产转让所得;(五)从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因此,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外国个人在境外为境内企业采购防疫物资取得的收入为境外劳务收入,不属于来自中国的收入,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疫情防控期间,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涉及租金、提成等源头扣缴的业务合同后,是否还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合同备案或提交合同材料?

答:不需要。合同登记最初是在《非居民企业扣缴所得税税源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文件印发)中规定的。2017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来源预扣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废止国税发〔2009〕3号文件,取消了每次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涉及来源预扣业务的合同备案手续和《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登记表》。扣缴义务人不再需要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只是选择在申报结算应纳税款前提交相关材料。

8。受疫情影响,每次申报的非居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申报吗?[/s2/]

答:每次申报的非居民企业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申请延期申报,税务机关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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