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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系列三

发布时间 : 2021-12-23 06:37:58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系列三

嗨~再见。前两次学习后,有没有发现是否需要办理年度结算?如果你在深圳市源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错过前两节课,没关系~边肖给你发门户:

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纳税指引(一)┃什么是年度汇算?

2.我需要办理年度税务结算吗?

年度结算有哪些步骤?不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会怎么样?今天边肖告诉你一件事~

年度结算有哪些步骤?

年度汇算清缴通常要经过前期资料或材料准备、填写申报表、提交申报表、申请退税或补缴税款等步骤。

您准备好资料材料后,可以自行办理年度结算,也可以选择让您的单位代为办理年度结算,也可以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办理年度结算。

如果不按要求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会怎么样?

纳税人需要退税的,在年度汇算清缴中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不承担任何责任。

纳税人需要纳税(符合免汇算清缴条件的除外)且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和龙市2000元以上、黄江镇10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缴税款和滞纳金。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欠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申报纳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你是需要办理年度结算的纳税人,一定要记得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年度结算,否则可能会面临很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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