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x

服务热线 :0755-83668828

工商百科

千百惠小编谈谈:注册商标有效期限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 : 2021-12-29 06:44:59

千百惠小编谈谈:注册商标有效期限有哪些规定

注册商标后,一定要注意各种期限,尤其是商标的有效期,避免因有效期届满而被他人注册。那么,千百惠边肖就来和大家聊聊关于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规定。欢迎阅读。

1.在实行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商标专用权是根据注册原则通过注册取得的,注册有效期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商标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因此时效性是商标专用权的特征之一。商标权的时效性是指商标经商标注册机关核准后,在法定期限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以受到法律保护。这个法定期限也叫注册商标的保护期和有效期。

2.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所有人如希望继续使用注册人的上海、广州标识并使其受到法律保护,需按法定程序续展注册。如果没有导致商标撤销的诉讼,只要商标注册人按时履行续展手续,注册商标就可以无限期受到保护。在这一点上,商标权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属于同一知识产权。

第三,各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少数国家规定注册商标有有限的有效期。我国在不同时期对注册商标的期限作出了不同的规定。1950年《商标注册暂行条例》规定:商标自注册之日起生效。注册人获得专有权。专有权期限为二十年。1963年《商标管理条例》规定,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为自核准之日起至企业申请撤销时止。

总结: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则上以深圳市城中村出租屋注册公司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商标互惠协议确定,按照外国商标在本国注册的实际有效期计算。商标在本国的注册有效期是几年,在我国也是几年。如果商标在本国已经注册了几年,那么商标在我国的实际有效期应该是该国规定的有效期,扣除注册年限后,这样在我国的到期时间与在我国的有效期是一致的。

文章关键词:申请商标

上一篇:千百惠小编讲下:关于商标新增类别的一些事     下一篇:千百惠小编提醒:商标注册要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