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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准的企业应该结算和支付吗?
发布时间 : 2021-10-05 22:21:12
核定企业要不要结算,是会计工作中的一个普遍问题。经批准的企业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会计成本低。事实上,结算给了企业一个全面自查自纠的机会。本文将对已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应结算缴纳做相关介绍,以便跟随丁丁鸟一起了解!
被批准的企业是否需要进行最终结算和支付?
答:核定征收企业分为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按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按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条:纳税人以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和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依据,无论是在减免税期内,还是在扭亏为盈期内,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0〕30号),可以获得: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核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度预缴,并在年度终了时结清。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实施核定征收?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设置账簿的;
2.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账簿应当设置而不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绝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然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数据、费用凭证、收入凭证不全,造成账目审核困难;
5.纳税义务发生,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
除属于特定纳税人外,企业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实行核定征收。
已结算缴纳的所得税如何做会计处理?
借:上年损益调整。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上年损益调整。
企业在进行最终结算和支付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以上都是关于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应该结算缴纳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鼎鸟将在后续更新更多关于核定征收企业的最终结算和支付情况。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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