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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百科

商标电子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 2021-12-30 06:14:33

商标电子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一、注册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用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1.注册用户应对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注册用户应当及时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在线变更用户信息。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商标变更申请按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或者《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另行办理。

3.用户注册成功后,三年内未使用的用户账户将自动注销。如需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办理商标业务,应重新申请用户注册。

二。如何申请电子商标?

办理商标业务的当事人或商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用户)首先访问商标在线服务系统,阅读并接受《临江、禅城区用户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的内容。然后注册用户,根据注册主体的类型,以不同的方式获取商标数字证书(详见用户注册申请流程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用户通过商标数字证书登录商标在线服务系统,以符合要求的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商标申请文件。提交成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将审核过程中产生的商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用户账户。用户可以通过及时登录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查看电子商标文件。

三。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目前开通了哪些商标申请服务?

商标在线服务系统已开通24项商标申请,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2.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业务;

3.变更名称/地址/管理规则/会员名单业务;

4.撤销名称/地址/管理规则/会员名单变更业务;

5.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的业务;

6.撤销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业务;

7.削减商品服务项目业务;

8.撤销删除商品和服务的业务;

9.商标转让/出让业务;

10.撤销商标转让/出让业务;

11.商标续展业务;

12.撤销商标续展业务;

13.商标注销业务;

14.撤销商标注销业务;

15.商标许可备案业务;

16.撤销商标许可备案业务;

17.变更许可方/被许可方的备案业务;

18.商标许可提前终止备案业务;

19.出具优先权证明申请业务;

20.马德里国际商标颁发商标注册证业务;

21.商标更正业务;

22.补发商标注册证业务;

23.换发变更转让换发证书;

2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业务。

后续其他业务的开通将在中国商标网另行通知。

四。提交电子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1.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电子商标申请,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机构应当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同商标事项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所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电子商标申请。

2.提交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或者材料时,应当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

3.当事人提交电子商标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受理以纸质形式提交的与本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但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实物证据等。在规定的时限内。

V .用户如何提交电子申请回文?

用户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如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文件、说明或修改文件、书面协议、证明文件、证据材料等供使用的,用户应按要求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回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受理以纸质形式提交的与本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

六。商标文件电子交付有哪些优势?

实现商标文书电子送达是进一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商标注册全流程电子化的重要一步。长期以来,商标文件主要通过邮寄和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实践中,邮寄送达的延误和丢失对商标文书的送达率和商标审查的进度都有一定的影响。电子送达方便、高效、灵活,克服了传统送达方式的局限性,大大提高了商标文书的送达率,减少了商标文书的交换时间,满足了当事人缩短商标业务审查周期的需求。

七.商标文件在什么情况下以电子方式交付?

用户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其同意电子商标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交付,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电子方式交付申请产生的商标文件。

八。商标文件电子交付与纸质交付的关系?

用户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后,申请生成的商标文件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以电子方式交付,而不是以纸质方式交付。

以纸质形式提交的商标申请生成的商标文件仍以纸质形式交付。

IX。如何确定电子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截止日期?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电子商标文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送达(发送至商标在线服务系统)。

驳回复审申请截止日期为:深圳公司注册流程发送“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电子文件(发送至商标在线服务系统)需要多长时间,15天(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期)+15天(驳回复审申请期)。

X .用户如何知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商标文件以电子方式送达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商标在线服务系统用户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方式提示用户。用户应确保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能够正常接收信息。如有变更,用户应及时修改用户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检查用户何时填写或修改电子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

非工作日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暂不发文。

XI。下载商标电子文件有限制吗?

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电子交付-我的发帖和发帖文件批量下载中,每个发帖文件一天可以下载五次。如果下载失败,请等待10秒或在非在线应用高峰时段再次尝试下载;如果已经超过下载次数限制,可以拨打010-63218500在线转账申请技术咨询,说明原因,请求重置下载次数。

十二.如果硬证书损坏,如何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帖子?

已经持有数字商标证书(硬证书)的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使用软证书登录系统,以免影响查看或下载电子文档。请执行以下操作来获取软证书:

1.在没有硬证书驱动程序的计算机上操作;

2.在商标在线服务系统首页右下角找到数字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安装软证书驱动;

3.在更换软证书时填写信息;

4.用户名、申请人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应与硬证书信息一致;

5.提交软证书更换后,将证书下载链接发送到邮箱;

6.下载安装软证书成功后,登录商标在线服务系统;

7.软证书默认PIN为12345678,修改PIN码后即可使用。

注意:一台电脑只能安装使用一个软证书,目前只能使用32位IE浏览器。

XIII .如果用户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没有收到邮件,该怎么办?

如果无法收到用户验证或发文提示邮件,可以在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我的账号-用户变更”中变更用户的电子邮件地址。建议使用网易、腾讯、新浪邮箱。

文章关键词: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变更转让商标商标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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