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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

发布时间 : 2021-10-03 09:57:53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


[享受主题]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


[优惠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对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给予股权奖励。个人一次性纳税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纳税方案,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含)内分期缴纳,并将有关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享受条件]


1.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是经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机构审核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必须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平报酬;


3.相关技术人员是指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获得股权奖励的以下两类人员:


(一)对R&D和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包括企业关键岗位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开发项目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者核心技术、工艺流程进行重大创新或者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2)对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包括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并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50%以上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政策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向全国推广的通知》(财税〔2021〕116号)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股本转换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0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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