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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增值税申报案例解析!
发布时间 : 2021-12-16 11:24:42

1。我公司是广东省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今年第三季度含税销售收入50.5万元。根据规定,第三季度的销售额可以实行1%的减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们公司第三季度增值税申报应该怎么申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公司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栏目中填写适用1%减征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金额, 且减征金额对应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对应栏目和《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中。
具体来说,贵公司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一栏填写销售金额50万元[50.5/(1+1%)=50],合计50万元,申请增值税不含税(3%征收率),对应减征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万元(50 & 2%=1),填写当期应纳税额第16栏同时,你公司应在本期《增值税减免税清单》中填写相应的减税项目栏目。填写时要准确选择减税项目编码,准确填写本期减税项目金额等对应栏目。
2。我是在上海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适用于商业经营。第三季度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没有开具发票。第三季度怎么申报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 且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如果一个季度为纳税期,则季度销售金额低于10万元。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可以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申请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0栏填写销售额25万元(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您的公司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在第11栏填写低于起征点的销售额),对应当期税额75万元【(25 &倍;3%=如果贵公司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声明》。
3。我公司是福建一家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第三季度含税销售收入101万元。根据今年复工复产的政策,可以适用1%减征增值税的政策。如果第三季度销售的货物在第四季度退货,我公司将如何分别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你公司在第三季度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为100万元[101/(1+1%)=100], 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栏申请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对应减征增值税应纳税额2万元【(100 &倍; 2%=2)],填写第16栏当期应纳税额减去征收额。同时,你公司应在《本期增值税减免税清单》中填写相应的减税项目栏目,准确选择减税项目的相关编码,准确填写本期减税项目金额等相关栏目。
如果贵公司第三季度适用增值税减征政策的商品销售收入在第四季度退回,则相应的销售额应从第四季度销售额中扣除。第四季度申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和应减2%(以负数计)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应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栏(南沙区亳州市小规模纳税人)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征收率),且
4。我们公司是一家在重庆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季度实现含税收入45.4万元,期初结转扣款5万元。请问我公司办理第三季度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所附信息应如何计算填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八栏计算不含税销售额的公式调整如下:第八栏=第七栏&除;(1+收款率)。
第三季度申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信息(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栏至第7栏分别填写5万元、0万元、5万元、0万元、45.4万元、5万元、40.4万元。计算填写第8栏时,计算公式中的征收率为1%,第8栏应填写40万元[40.4 &除;(1+1%)=40]。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时,第1栏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为40万元,对应减征增值税应纳税额80万元(40 &倍;2%=0.8),并填写第16栏当期应纳税额减去征收额。同时,你公司应在《本期增值税减免税清单》中填写相应的减税项目栏目,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本期减税项目金额等相关栏目。
5。本人是江苏省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7月卖了5万,8月没卖,9月卖了15万,同时卖了50万房产。相关业务未开具专用发票。第三季度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征收管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当期房地产销售后不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的货物、服务、劳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你第三季度销售额合计70万元,但扣除50万元房地产销售额后,商品销售额为20万元,没有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税销售标准。因此,销售20万元的商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3号) 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房地产均实行5%的征收率,但不适用降低1%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由于注册公司在深圳的免费地址,第三季度销售房产获得的50万元佑,需要按照现行销售房产政策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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