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x

服务热线 :0755-83668828

工商百科

千百惠小编详谈: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如何选择

发布时间 : 2022-01-10 06:22:35

千百惠小编详谈: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如何选择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部分业务既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如果选择简单计税方式,则36个月内不能更改。千百惠边肖谈:建筑企业如何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

【/s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建筑业企业有三类业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申报纳税。换句话说,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有三种简单的计税方法:

  老项目[/s2/]

旧工程项目是指:

(1)建筑施工许可证注明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设工程;

[2]建设工程合同中注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设工程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

供应项目

供应项目是指由发包人购买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和电力的建设项目。

  清包项目

清包工程是指施工方不采购施工项目所需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施工服务。

简易计税方法不是税收优惠政策,而是与一般计税方法不同的计税方法。因此,以上三种简单计税方式的选择在于施工企业,这是施工企业的自主权。没有地址和资金,税务机关没有必要注册深圳公司,也没有必要向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收,并不关注缴纳了多少税,而是在武昌城区和禅城,要看它实际上是如何影响利润的。纳税人必须明白,增值税直接影响收入和成本。

因此,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增值税,而是交易价格。



上一篇:快讯!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明确公     下一篇:多部门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及人员开展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