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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编讲讲:商标起名如何避开欺骗性陷阱

发布时间 : 2021-12-30 06:47:04

千百惠小编讲讲:商标起名如何避开欺骗性陷阱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对商品质量或者产地具有欺骗性、容易误导公众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那么,在命名商标时如何避免欺骗性陷阱呢?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千百惠·边肖。

一、欺骗的定义

欺骗性是指商标标识的文字、图形掩盖了标识所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或者产地的真实性,足以使公众对商品的真实性产生错误的认识。换句话说,欺骗性意味着欺骗性,因为标志的外观与实际产品不符。这种欺骗必须达到足够高的概率,使公众产生误解。如果基于公众的一般认知水平和认知能力,该标志不具有误导性,则不应被认为具有欺骗性。

为了更好地宣传和推广产品,企业将产品的美好愿景融入商标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随意命名是不现实的,这种凝聚在商标上的美好愿景,可能是骗人的,碰壁的。

二。相关公众是欺骗性判断的对象

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标注的某些商品或服务相关的消费者以及与营销密切相关的其他经营者,如医院、药企、医药经销商、相城、南沙的医生、患者等。显然,与公众相比,相关公众的覆盖面更窄,识别欺骗的门槛更高。

企业在选择商标时,也要从相关公众的角度来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欺骗性。企业应谨慎选择可能误导相关公众的标志。

三。判决中应考虑货物或服务的类别[/s2/]

关于欺骗的相关规定强调的是产品本身与标志所表达的内容不一致所造成的欺骗,这种欺骗是相对于标志所表明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征的真实性而言的。如果没有标志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很难确定标志本身是否虚假或误导。即使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中使用相同的标识,其是否具有欺骗性的结论也不尽相同。因此,判断是否具有欺骗性,必须以说明商品或服务用途的标志为依据。

商标命名是一项技术活,一个不小心就可能输掉整场比赛。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如果企业能够自查自纠该商标是否欺骗深圳注册公司,欺骗需要多长时间,将有助于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申请的通过率。

文章关键词:商标注册申请商标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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