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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 : 2022-01-25 08:04:0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操作流程

【/s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和《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的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在香港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在重新登记之日前连续12个月(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或连续4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累计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进入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模块,填写《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申请登记。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

2.选择资格& mdash& mdash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

3.点击我要提交新申请。

4.点击填写表格

5.填写《一般纳税人至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6.完成表单后,单击保存,然后单击提交申请。

7.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并处理后,点击【查询受理结果】按钮,检查是否受理。

提醒:一般纳税人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由于税控系统中的税务档案需要调整,请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税控装置复印件到办税服务厅重新改写金税号牌或税控号牌。

文章关键词:税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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