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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
发布时间 : 2022-01-12 06:48:26
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务院关于推进我国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全国首批涉及企业的106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改为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局负责同志对《通知》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1。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营商环境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Xi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明确提出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好营内禁止入营问题,并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早在2015年底,国务院就批准率先在上海浦东新区116个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7年9月,国务院部署更大规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今年年初,国务院批准上海进一步改革浦东新区企业相关的47项行政审批事项。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证照分离改革重点领域经验交流会,组织上海、山东、山西、广东、福建等地对试点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各地改革试点运行顺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2015年上海浦东新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并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以来,有效降低了市场进入门槛和机构交易成本,提高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受到企业和公众的广泛好评。2016年和2017年,上海浦东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后,纳税人人数分别增加4.9万人和5.9万人,较2015年分别增长9%和29%。2017年9月,国务院部署更大规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后,有证有税的活跃企业持续增长,改革辐射带动效应逐步显现。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市场主体1.06亿个,前9个月新增市场主体1561.6万个,同比增长10.4%,平均新增市场主体5.72万户,新增企业1.84万户。商业体制改革以来,新增市场主体占73%,新增企业占72.2%。同时,评估结果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一些尚未检验成熟、不宜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的问题,事后监管和信息收集共享有待进一步加强,证照分离与多证照融合改革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简政放权、行政管理一体化、优化服务,在前期试点和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会同中央编办、司法部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政策文件。经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推进我国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全面监管和事后公平监管,进一步促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
【/s2/】二是全国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是在此前上海等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行的。各地飞行员的实际效果如何?改革带来了什么好处?
实践证明,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提升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在服务创新创业、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对于直接取消审批、改审批为备案的事项,企业不再需要办理证照,凭营业执照经营,可以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的阵痛,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取消民办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审批后,浦东新区注册机构由改革前的10家增加到目前的240多家;对于通知承诺的事项,只要当事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就可以获得许可,可以更有信心、更大胆地为业务需求做准备。上海迪士尼乐园电影院通过告知承诺成功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许可证。对于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测性的事项,企业也可以根据更加透明的条件和标准,准确预测能否获得批准,避免无效投资。第三方测评结果显示,改革后企业对办理证照便利性的满意度达到92%。
二是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显著。证照分离改革是一项内向型的政府改革。改革的结果是,降低门槛后的便利给了企业,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了政府。这是政府管理理念的重大变革。在改革过程中,对于每一项改革事项,试点地区相关行政审批部门都制定了监管实施方案,由之前的批量代管转变为事后监管。在这一过程中,带来了政府部门审批模式的改革、审批流程的优化和监管手段的创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在改革实践中,上海浦东新区探索形成了双通报(告知申请人和审批部门)、双反馈(反馈接收情况和发证情况)、双跟踪(跟踪经营行为和审批流程)、双随机(随机检查对象、随机检查人员)、双评价(信用评估、 风险评估)和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效促进了注册登记、行业高管、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初步形成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监管闭环。 实践证明,在降低企业进入门槛、解决无法进入问题的同时,注重加强事后监管,有效规避重大监管风险。
三是企业营商环境得到优化。证照分离改革是构建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推动了本地就近服务线上服务一次最多等公共服务创新,深度满足企业需求,提供零距离、贴心、优质的服务。从第三方评价结果来看,证照分离改革以来,88%的企业认为营商环境大幅改善。比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出口首次审批改为备案后,企业由改革前去北京审批改为网上申报,实际办理时间由改革前的3-6个月缩短至3-5个工作日。
三。《通知》在地方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对证照分离改革做了哪些优化和完善?核心内容是什么?
如果说地方改革试点方案是基础版,那么国家推动证照分离的改革方案就是升级版。为更好地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使改革尽快惠及更多地区、更多企业,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调查研究,优化完善了上海等地的改革办法,对改革事项逐一进行了评估,形成了国务院文件。《通知》明确了证照分离改革必须坚持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突出证后减证,尽可能减证,可以合并;二是铺管要与铺管相结合,铺管并重,严把铺管关;三是坚持依法改革,稳步推进。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在改革方式上,《通知》明确从直接取消审批、改审批为备案、落实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个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以优化准入服务覆盖上海等地提高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加强准入监管两种改革方式, 从而突出对准入环节的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 特别是《通知》没有对深圳眼镜公司注册的小餐馆、小杂货、小食品作坊的营业执照改革方式进行限制。而是要求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坚持保障安全卫生的原则,从尽可能方便群众、方便群众就业的角度出发,自主决定改革方式。
二是改革事项方面,从上海等地已试点的163个事项中,遴选出全国已启动的首批106个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通知》显示,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企业行政审批事项中,有两项已取消审批,如民营出入境中介机构资质,市场主体申请营业执照后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备案,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有一个行政许可,市场主体提交备案材料后可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事项,分别进行了告知承诺。如有关部门承诺申请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安徽省、惠州市将当场办理审批;有80多个外商投资旅行社优化准入服务的营业执照。针对市场主体关注的突出问题,精简审批材料,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三是在改革范围上,要实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通知》明确,要建立长效机制,在中央和地方事权上同步探索推进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复制推广一批成熟的,逐步推进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减量化,按照证照分离的改革模式,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全覆盖,为企业入市提供便利。下一步,在全国首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市场准入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底数,率先推动自贸试验区形成全覆盖、全流程的许可事项清单。
四。《通知》明确提出了哪些重要措施,确保不存在监管风险?
管与管相结合、管与管并重、宽严相济是推进我国证照分离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通知》精神,必须把本应赋予市场和社会的权利充分落实到位,把政府的事务管理好、管到位。始终把放管结合放在突出位置,做好审批与监督的有效衔接,将监督环节后移,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推进全面监督和公平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一是要加强事后监管。《通知》着重重申了“四个谁监管原则”,明确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事后监管,加强公平监管,规避监管真相空;同时,构建全国统一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和制度标准,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监管绩效标准。黑名单制度的建立,为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多元共治格局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突出信息收集和共享。信息采集与共享是实现证照分离、协同监管的基本支撑手段。《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级、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更大规模、更深层次上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部门间违法违规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同时,要求加快完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资源采集目录,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备案事项目录和审批后事项目录的动态维护机制。相关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在相关市场主体名称中,并进行公示。
三是落实保障措施。《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改革,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细化第一批106项具体改革事项的改革措施和事后监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落实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具体管理措施,同时将上述管理措施送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并公开。
五、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证照分离改革与多证照融合改革的关系?[/s2/]
证照分离改革是先证照后证照改革的深化和完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通过适当的管理方式将证照分离,突出证照后的减照,尽可能减少减照,尽可能减少证照的审批和发放,有效区分证照职能,努力解决准入不准经营的问题。
多证合一改革以减少企业登记备案等非行政许可事项为重点,以信息共享为主要手段,着力解决群众信息多跑腿少跑腿的问题,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证照分离改革分为行政审批事项,突出法律性质、办理环节和管理方式。通过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易领证难领证的问题。多证合一改革结合非行政审批事项,突出许可证载体、办理环节和企业信息的结合,通过逐步取消事项降低企业事务的机构成本。
下一步,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照融合改革。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覆盖涉案企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原则上通过多证照合一改革,将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备案公示、备查管理的事项及时纳入营业执照,实现市场主体一个个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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