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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继续教育专项?
发布时间 : 2021-09-26 10:50:22
刘女士是财务主管。最近,在纳税年度,她对继续教育特别附加扣除有很多疑问:
问:我们每年都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我们还可以享受继续教育的特别附加扣除吗?
答:不是所有的继续教育都可以扣。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于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基于学籍信息的名额扣除方式;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信息扣除的方式。
问:我明白了!现在继续教育项目这么多,我怎么知道哪些属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答:可以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通过网络填写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也可以在“证书名称”选项中勾选。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好像还有很多问题,我带你复习知识点!
政策解释
1.扣除类型。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分为:
a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B .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2.扣除限额。
A.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月400元扣除。
B .纳税人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费用,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3.扣除时间。
A.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从您在中国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当月起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止,同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B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以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为准。【/br/】如小王于2019年3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2019年未向单位申请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肖在申请本年度汇算时填写2019年度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汇算中享受扣除。
4.处理时间。
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只要符合要求,即可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资料,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时,将按照其本年度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进行抵扣。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汇款地主管税务机关扣除。
5.扣除科目。
以纳税人自身为主。但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且符合《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规定的扣除条件的,可选择向父母或本人扣除。
6.保留数据。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保存相关证书等材料备查。
填写操作手册。
专项扣税填写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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