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百科
深化简政放权、强化监管、完善服务,落实重点任务,制定相应分工方案。
发布时间 : 2021-10-30 10:37:09
一.任务分工
(1)降低促进就业和创业的门槛。
1.2017年10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尽可能整合简化工商登记前后涉及信息采集、备案公示、备查管理等各类涉企许可事项。(SAIC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更大规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将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利益外的所有可以相互分离的“证照”进行分离,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改革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发布。指导各地继续规范完善权责清单。(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改革办】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减少负面清单项目,为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造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
5.对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为精准的、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合适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到,就要抓紧,为新生产力的成长打开更大的空空间。(对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
6.坚持依法治税,减少税收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随意征税。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
7.落实和完善全面推进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级简化为三级后,要保证各行业税负只降不增。落实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释放更大的减税效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
8、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财政支持事业单位收费应全面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部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对涉案企业服务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能源、土地、网络、物流、融资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2017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布年度内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的企业相关服务收费清单。抓紧建立“联网”的全国收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清单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审计监督,对各类乱收费要典型、公开曝光并严肃查处。(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扩大空以刺激有效投资。
13、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定具体措施,抓紧解决医疗保健、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相互预批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负责职责分工)。
14.今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再次减少50%。对于管理目的相同或相近的不同部门的许可事项,要加快清理合并。(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改革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均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项目和收费,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完全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互认通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央组织办【国务院改革办】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实施开放便利的外商投资备案管理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
(4)为公平交易创造条件。
17.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对“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成效的评判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用时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多少、产品质量提升多少、群众办事方便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对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18、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确条条框框之前,划出红线和底线;中间严格管理,把更多的权力投入市场,放到监管的第一线;经过严厉处罚,对违法违规严重、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实现“双随机性、一公开”全监督覆盖,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完善相关细则,确保监督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时披露企业违法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SAIC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0、更加着力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实施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多帽合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次执法、重复执法问题。(中央办公厅【国务院改革办】、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1.坚决纠正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领域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以及金融领域的非法授信、非法点对点借贷、内幕交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以及非法倾倒、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保护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2、加快实施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方便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
23.继续开展“减证为民”行动,今年一定要取得重大突破。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现有个人证照可以证明的一律取消,申请人书面承诺可以解决的一律取消,通过网络可以核实的一律取消。要加强必要证明的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证明。(对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4.大力提高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和银行等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入社会评价,推动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督促其及时解决。加快公用事业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通过竞争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5.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府部门在协调联动、流程再造、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改革,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打破“信息孤岛”。2017年要基本完成国务院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年底前,要制作互联互通的政府信息系统清单和共享信息目录,逐步实现互联互通。2018年6月底,国务院各部门综合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全国共享平台。(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岗位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化“精简机构、下放权力、强化监管、完善服务”改革,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行之有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向国务院报告落实情况。
(二)强化监督问责。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改革落实,对发现到位、监督积极的典型案例进行报告和鼓励,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对敷衍塞责、拖延改革、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对工作不落实的公开曝光。
(三)鼓励和支持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各地各部门要尊重和充分发挥基层主动性,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指导协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自贸试验区等承担“精简行政、下放权力、强化监管、提升服务”改革试点任务的地方,要敢为人先、积极探索,做改革的排头兵,打造改革新高地。
(4)构筑“精简机构、下放权力、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法律保障基石。按照重大改革要有法可依的要求,对照近年来“精简行政、下放权力、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改革举措和有关修法决定,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改革和废止。2017年底前,各级政府要按照部署,彻底清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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