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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怎样算虚开发票?这7种情况需留意!
发布时间 : 2022-01-02 06:50:29

企业一旦被认定虚开发票,不仅会面临罚款和刑事责任,还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那么应该如何准确理解发票管理的相关规范,如何规避此类税务风险呢?下面小编将带你了解虚开发票的相关问题。
错误案例
十年前,韩夫妇注册了一家化工有限公司,在他们的努力下,公司发展迅速。2013年底,由于取得的进项发票数量较少,企业纳税压力加大。为了少交税,韩出了个馊主意,贪图小利。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青岛两家企业购买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申报,抵扣销项税。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异常变化迅速引起了当地税务机关的注意。经检查,企业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得到核实,企业被依法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被推至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处罚。
自从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处处受到限制。企业纳税信用等级降级为D级,接收发票限额受限。公司在当地的合作伙伴陆续退出,生意一度惨淡。
虚开发票的定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开具,一次全部、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如下:
(一)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要求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规定,在货物交易中,购买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售地以外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并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按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关于
总结:发票上的卖方、买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业务操作一致。如果不一致,就是虚开发票。
误开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开票时注意这七种情况
在此,边肖提醒大家在使用专用发票时注意以下情况:
1.发票必须按实际货物开具,名称不得更改,不能按客户不合理要求开具;
2.不虚开发票,并按实际金额和内容开具发票;
3.作为经营企业,要保证开具的货物有相应的进项发票,不允许随意虚开发票;
4.商品名称必须选择适当的税收分类代码,不得随意选择;
5.专用发票商品名称多的,必须按一定标准开具销售清单,销售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6.打印发票时,一定要在台州、红梅两镇规范打印,不能出格或打印不全(有些打印机是因为后期不能完全打印的原因而设置的);
7。专用发票在交付过程中不应被损坏或污染。
开票小,涉税事大。因此,必须加强发票管理,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范。也许你的一个粗心大意可能会给你带来很大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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