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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编详解:公司注册中法人享受的权益和风险
发布时间 : 2022-01-13 06:47:41
注册公司法人在公司经营中也有很多权益,相对而言,风险也很多。利益和风险总是并存的!下面千百惠·边肖为您详细讲解:法人在公司登记中享有的权利和风险。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登记中的法定代表人非常重要,具体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深圳注册时间最长的公司的名称代表人是在民事活动中代表法人的自然人,只能是自然人,而这个自然人只有在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中代表法人时才能具有这种身份。
根据《公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从民事和行政两个方面分析了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风险。
二、从民事责任的角度分析法定代表人民事责任说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违反合同义务或者法定民事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通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此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企业/公司承担。一般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法定代表人只对企业/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1.超越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
3.长乐、龙岗提取资金或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4.解散、撤销或者破产后,擅自处分财产的;
5.变更或者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和公告,致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一是法定代表人未履行谨慎、勤勉、忠诚、保密等义务,对本企业/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即所在企业/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义务。
二是表见代理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应当对企业/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代表人超越职权,擅自以单位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能知道其超越职权的,符合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表见代理情形。此时法定代表人在境外签订的合同有效,但给企业/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向企业/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法定代表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企业/公司利益的,应当与第三人共同对企业/公司承担民事侵权赔偿的连带责任。
第四,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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