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x

服务热线 :0755-83668828

工商百科

「苏州代办注册公司」财税2015144号: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明确

发布时间 : 2021-03-18 10:42:46

各省、市、自治州、省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厅(局)、地方税务局、藏区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新疆军区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可持续发展的监督意见》(国办发〔2015〕68号),为促进融资租赁业可持续发展和公平税率,现就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事宜进行说明。

政策通知如下:

1.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投资出售和回租),按照其中载明的土地总价格和“借款合同”的税目征税,并按万分之五的税率征税。

二、在投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出租人签订的转卖租赁资金和购买租赁资金的租赁合同和合同,不征税。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个月内执行。以前未作处理的事项,按照本通知的明确规定执行。

请跟随它。

司法和商务部

2015年12月24日



上一篇:「注册公司程序」注册商标之前,你要先搞清楚这八个问题     下一篇:「北京代办注册公司」切实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前税收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