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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延续」 行政许可事项的延续
发布时间 : 2021-04-08 17:00:56
许可延期:行政许可事项的延期
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变更与延续是由行政许可法第49条和第50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法第49条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行政许可法第50条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其他回答: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业营业执照。根据2009年6月1日生效的《食品安全法》,我国于6月1日正式启动餐饮服务许可,取代了沿用数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h/】2009年2月底正式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分阶段建立了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管。根据该法,自2009年6月1日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代替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用餐饮服务许可证代替食品卫生许可证。【/h/】为做好餐饮服务许可换发工作,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专项通知,要求从2009年6月1日起,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发放餐饮服务许可。【/h/】同时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后,餐饮服务许可证按有关规定换发。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是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形式和规模进行管理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地方餐饮服务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样式和内容印制和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确保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依法有序、公正开展。【/h/】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格式和规模进行管理。分类方法如下: (1)餐厅(包括餐厅、餐厅、酒店、餐厅等。):指主要经营项目为餐饮(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的单位。),包括火锅店和烧烤店。 1。超大型餐厅:指营业场所使用面积3000㎡以上(不含3000㎡)或餐位1000个以上(不含1000个)的餐厅。 2。大型餐厅:指营业场所使用面积500 ~ 3000 ㎡(不含500㎡,含3000㎡)或有250 ~ 1000个餐位(不含250,含1000)的餐厅。 3。中型餐厅是指营业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之间(不含150㎡,含500㎡)或有75-250个餐位(不含75,含250)的餐厅。 4。小型餐厅是指营业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人)的餐厅。面积和就餐座位数属于两类的,餐厅类别以较大者为准。【/h/】(2)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现场分餐、快速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h/】(3)小吃店:指以小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4)饮料店:指主要供应酒精、咖啡、茶或饮料的单位。【/h/】(5)食堂:指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场所(场所)设置的供内部员工和学生就餐的单位。【/h/】( 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集中加工配送食品,但不按照集体客户点菜要求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h/】(7)中央厨房:指餐饮连锁企业设立的,有独立场所和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生产,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供应商。
【/s2/】换证:如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换证?爱求知的人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品种明细表原件;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本年度健康信息清单; 5、食品安全受权人通过省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记录; 6、任一批次产品生产全过程(原料采购(任一原料)-过程控制-检验出厂-售后流向(任一一级销售商))可追溯记录; 7、食品生产许可存续期间依法开展自查的报告; 8、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提供); 9、申请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还须提供规定的材料; 注:(1)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收起回答许可延期:关于行政许可的变更和延期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先经当事人申请。其他答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h/】被许可人(行政机关)可以主动请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
执照更新:食品执照到期前几天?
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三个月至六个月,你应当申请换证。更换程序和新的差不多,还需要现场检查。。。
【/s2/】许可证延期:拆迁许可证的“延期”可以一直延期吗?
简介:在征收实践中,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城市房屋拆迁以房屋征收决定代替拆迁许可制度,之后基本退出历史舞台。但鉴于新旧规定的交接需要,2011年之前开工的部分拆迁项目仍使用拆迁许可证制度,存在多次续延的普遍现象。那么,拆迁许可证可以一直延期吗?被征收人对这种现象可以有什么样的维权策略?
重点一:拆迁项目不允许行政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予以废止。本条例实施前,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将继续按照原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因此,2011年前开始的拆迁项目可以继续按照“旧办法”执行,但原条例中的行政拆迁权被新条例剥夺。也就是说,从2011年开始,行政拆迁从法定房屋拆迁阶段就已经完全关闭,由人民法院裁定的司法拆迁已经完全被取代。
这里需要强调的“题外话”之一是,在实践中,一些拆迁项目仍然执着于“行政强拆”的速度和便捷性,然后选择通过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来坚持推进行政强拆,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作为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总之,“责令”这类文件只能出现在违章建筑的处理上,在城市正常的征收拆迁项目中不应该使用。
第二点:拆迁许可证可以无限期续期吗?
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这是拆迁许可证续期的法律依据。如上所述,2011年以后,仍然适用于一些在分水岭之前实施的拆迁项目。
问题是,是否续费,应该用哪些规定来判断和审核?毫无疑问,应该是《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方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此,在拆迁项目中,被征收人是前述条款中提到的“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即拆迁许可证的延期和续期对其财产权益有重大的实际影响,因此被征收人有权依法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意见。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自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据此,被征收人有权依法申请听证,行政许可机关有告知义务。
第三点:提出证书续期程序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的变更、延期、撤销、撤销和撤销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及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被征收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拆迁许可证延期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年轻的拆迁律师肖指出,在实践中,此类拆迁许可证“续延”至今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客观上导致了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丧失。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缺乏行政合理性的情况。在此类案件的权利保护中,以续证行为为起点启动程序,进而与被征收方搭建谈判平台,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是一种值得广大被征收人关注和研究的常用维权手段。
【/s2/】执照续签:如何续签营业执照?[/s2/]
你可以自己办理营业执照,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当然我个人的建议是去中介比较一下。自己处理的话,需要准备材料,明确流程,时间比较长。代理机构只需要支付一定的代理费就可以提供相应的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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