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x

服务热线 :0755-83668828

工商百科

注册公司章程怎么写?

发布时间 : 2021-04-08 17:52:51

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可能会觉得注册公司的章程很有必要。边肖想告诉你的是,虽然事情很小,但我们必须防范它们!不信!边肖给了你一个例子!

这个信息编辑了很久,说有这样一个大学生创业团队,合伙注册了一家公司。这个队有三个人。当时因为同学的原因,在注册公司章程中并没有提出谁是董事长,所有人的股份,公司发展后的各种事宜。公司走上正轨后,这些事情被认真对待,却没有明显的解决办法,导致三个同学从好朋友变成了敌人!

这个故事是导师在边肖学习这门课程时讲的一个真实的例子,从中可以看出制定公司章程的重要性。但是我们注册公司的时候,公司章程是怎么写的呢?

公司的设立程序从公司章程订立时开始,到设立登记时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的订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应当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决定批准或者登记。

公司没有章程,不能批准或注册。所以每个公司都要有自己的章程。

1.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3.股份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参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人(自然人或法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业务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是特许经营项目,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

出资时间和方式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万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1)股东姓名(名称):

(二)股东缴纳的出资额:

(3)股东出资时间:

(四)股东出资方式:

1.货币:1万元,占(注: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少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非货币:1万元,占比%(注:其产权转让手续应依法办理)

第五章是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和职工工资;

(三)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决定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六)决定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其他职权。(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

第九条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或经理。

第十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长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长负责,行使以下权力: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长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三)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长授予的其他权力。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为工会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公司工会应当认真履行工会职责,代表员工与公司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第十二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为公司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和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送交公司聘请的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次年3月31日前出具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必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解散原因及清算措施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章程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列出其认为需要记录的所有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并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

第九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本章程一式两份,一份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股东签字及公章:

x年x月x日



上一篇:「石家庄公司注册」上海注册公司五证合一是哪五证呢?     下一篇: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怎么办?别着急,看完这篇文章,您就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