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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鸿蒙商标被驳回复审 因与一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发布时间 : 2021-07-14 15:55:19

 

  本文关键词:华为,鸿蒙商标,商标驳回复审,近似商标

  5月12日 消息:据企查查APP显示,华为于2019年申请注册的“鸿蒙”商标,目前状态变更为驳回复审。

  5月12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布。

  判决书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为纯文字商标“鸿蒙”。引证商标一为图形文字组合商标“CRM鸿蒙及图”,其中文识别部分为“鸿蒙”。引证商标二为纯文字商标“鸿蒙”。诉争商标的文字与引证商标一的中文识别部分相同,二者在文字构成、呼叫发音等方面相近,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的文字与引证商标二的文字完全相同,仅在文字字体上存在差别,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二构成近似商标。

  资料显示,华为鸿蒙系统于2019年8月9日正式发布。5月9日,华为官方正式开启了HarmonyOS2.0开发者Beta公测招募第二期,新增nova6、nova65G 、nova75G、nova7Pro5G、nova8、nova8Pro、MatePad10.8英寸等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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