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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国际商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 : 2021-07-14 16:00:29
一、国际商标注册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 马德里联盟 ”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现在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自2008 年 9 月 1 日起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 马德里协定 ” 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 马德里议定书 “ 成员国的,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 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 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 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 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 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4、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二、不具备国际商标注册显著特征的情况:
1、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 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2、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 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 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4、商标由单纯的阿拉伯数字组成。 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大多数国家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如广州生产的“555”牌电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能得到核准。 以上就是国际商标注册需要满足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国内品牌在注册国际商标时一定要清楚这些条件要求,避免注册失败而带来损失。相关阅读: 国际商标注册怎么查询?查询内容是什么? 国际商标注册需要多少费用? 国际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需经过哪些步骤? 国际商标注册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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